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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國民黨會否利用馬英九事件凝聚戰鬥力?
http://www.CRNTT.com   2018-05-16 10:56:17


 
  但不管如何,事實已經證明,此前民進黨人在被法院判決有罪後,就聲大夾惡地嗆聲“法院是由國民黨開的”說詞,已經被顛覆,現在法院已是被民進黨所掌握,所作出的判決多是對民進黨有利。“太陽花學運”參與者衝擊“立法院”和“行政院”,不要說是刑事毀壞,就說是霸占公署,這在其他講求法治的國家和地區,都將會判決罪名成立,否則就將會助長無政府主義思潮,但台灣地區的法院卻判決其無罪。堅持法治原則的法官,判決陳水扁有罪,甚至有與陳水扁案件完全無涉毒司法官只是在業餘演劇中,作出了一個有點像陳水扁被捕時高舉帶著手銬的雙手的動作,也被聲言要偵查“辦綠不辦藍”的法官的新科“監委”陳師孟立案追查。在這樣的高壓氛圍下,除了個別有骨氣的司法官之外,可能其他的司法官,都不同程度地屈從於陳師孟的淫威,在司法實踐中“辦藍不辦綠”。何況,有一些司法官,本身就是民進黨的支持者。此後,國民黨人及其支持者,可能會動輒得咎,隨時要吃官司,甚至是成為“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司法濫權的受害者。

  文章續道,就是馬英九此案為例,涉嫌司法關說的柯建銘,倒是成了“英雄”,還“惡人先告狀”地狀告馬英九“洩密”,而他本人卻無事。當馬英九要到香港出席一個學術論壇時,他就以馬英九“有罪在身”,可能會籍此“潛逃”為由,要求蔡英文拒絕批准馬英九出境。由此可見,現在台灣地區的司法領域,已經是“人妖顛倒是非淆”。

  由於有此背景,尤其是陳師孟的淫威嚇窒了許多司法官,因而馬英九上訴到“最高法院”,也未必能討回公道。甚至提到“釋憲”的高度,現在行使“釋憲”權”的“大法官會議”中的一些“大法官”,是由蔡英文任命,其中有人還是“獨派”分子,馬英九將難逃厄運。何況,“大法官會議”早就對“總統”是否享有“國家機密特權”作出法官解釋六百二十七號“解釋文”,主張“總統”必須是在維護“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的前題下,就有關“國家安全”、“國防”及“外交”資訊,負有保密義務,亦有決定不公開的權利,才享有所謂的“國家機密特權”;而馬英九以“總統”身分取得偵查中個案資訊及監聽個資,與上述性質無關,就本案來說,馬英九並沒有所謂的“國家機密特權”。他倘若是提出“釋憲”,“大法官會議”也不可能推翻自己曾經作出的“釋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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