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情況複雜、牽涉面廣的案例,採取徐緩調理的辦法,通過“慢撒氣”逐步緩釋,條件具備時再果斷出手。郭樹清還表示,對於“金融科技”,英國等國家提出了“監管沙盒子”的概念,而我們採取的實際上類似“監管沙房子”的框架,可能需要逐步調整優化。
以“小震”釋壓力 避免“大震”
郭樹清表示,我國現階段的金融問題具有極大的特殊性,這種特殊性決定了我們面對的矛盾更為複雜,有些風險的形成有著深遠的歷史原因。
他認為,必須以更積極的態度處置各類隱患,以經常的“小震”釋放壓力,避免出現嚴重的“大震”,總體上要用事先的而不是事後的、主動的而不是被動的、整體的而不是零散的方法,去矯正各種偏離,及早恢復經濟金融平衡。
努力解決違法成本過低問題
郭樹清要求著力解決違法成本過低問題。“無論是金融企業還是非金融企業,都要認識到,做假賬就是違法犯罪。所有投融資活動都要在陽光下進行。然而,令人遺憾的是,仍然存在著大量的媒體網絡虛假廣告,誤導性宣傳,欺騙性投資咨詢和理財顧問,已經成為影響社會穩定和諧的公害。”
“究其原因,說到底還是處罰太輕,不足以形成震懾,這種局面必須改變。”郭樹清說。
小微融資難、融資貴還需做出新努力
服務實體經濟是金融的天職,也是防範金融風險的根本舉措。郭樹清表示,金融系統要堅持以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全國成立1.68萬個債權人委員會,積極推動企業的財務重組和破產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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