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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核心文件正在修訂
http://www.CRNTT.com   2018-06-17 14:51:47


 
  兩個關注點

  此次修訂21號文備受關注的兩處,一是10%的“紅線”是否會有變化,二是“政府性基金預算作為PPP財政承受的一部分”是否會被寫入。

  10%的支出比例被稱為“紅線”。2017年8月,時任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在進一步推進PPP規範發展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明確提出要重點把握好PPP工作的“四條線”,第一條就是要嚴控“紅線”。要強化財政承受能力論證10%“紅線”的硬性約束,統一執行口徑,加強信息公開。所有項目都必須在PPP綜合信息平台中,及時公開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報告及有關數據。未按規定公開的,要從項目庫中清退。各地要建立PPP項目財政支出責任統計監測體系,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對接近或超出10%紅線的地區,要進行風險預警。

  張笛(化名)是一家PPP咨詢公司的項目總監,操作過近百個PPP項目。他告訴記者,現在有些地區的財政承受能力已經接近10%,但是在基金預算中還有空間,大部分地區都沒有使用基金預算。使用基金預算比較多的都是開發區類的,如新區、產業園區建設等。有些地方財政承受能力難以支撐PPP項目,用基金預算做補充,部分用一般公共預算,保證財政承受能力中的預算支出不超過10%,他認為這樣操作是合規的。

  劉世堅認為,要是把基金預算作為10%的基數,這樣就縮小了基金預算對PPP的支撐作用,因為基金預算是以收定支,這樣作為指出預算的基數不太合適。所以基金預算不要和一般公共預算作為基數,這就需要對基金預算的列支科目單獨做一些改革,算是對財政承受10%上限的一個優化。但是總體上PPP在預算支出裡還是需要一個上限約束。

  張笛也認為不少地方政府的負債率高,各項剛性支出責任也很大。突破10%會有很大的風險,所以一般預算突破10%沒有必要,可以對基金預算進行調整來支撐PPP項目。

  為什麼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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