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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倘啟動“霸王條款”民進黨或將散架
http://www.CRNTT.com   2019-04-04 09:33:33


 
  其一,是匡正“霸王條款”的立例原意。據當年以民進黨中央黨部秘書處主任的身份參與該條款制定的“立委”鄭寶清昨日在臉書貼文表示,此機制的原用意,只是為了避免提名不適當的候選人。當年黨內同志在討論“提名條例”時,因為當時民進黨能提名的人還很少,所以只要有人登記,黨內就一定提名,但此機制可能會遇到一些特殊狀況,例如萬一候選人有重大瑕疵,提名反而會傷害到黨的名譽,就應該要設一個防範、監督的機制。因此,便提了一個辦法,如果候選人有重大瑕疵、爭議時,須經“全代會”二分之一以上出席,五分之三以上同意的極高“門檻”,表示黨內有極高度的共識,才可以否決原有的提名。但三十年來,從來沒有動用過此條款。如今要啟動,反而使黨遭到污名化,如果一定要加“霸王”兩個字,那也應該稱為“霸王別污條款”才適當。

  因此,民進黨中央如能講清楚“霸王條款”的立例原意,即使是“臨全會”能開得成,在表決時,也將會遭到多數黨代表投下反對票而破局。其實,“二分之一以上在場,五分之三之決議”的高“門檻”本來就不容易跨過,如果再加上為“霸王條款“正名”,就將更難獲得通過成為決議了。

  其二,既然賴清德不願“屈就副總統”,還應從其他途徑解決他的“政治出路”問題。昨日突然傳出,“立法院長”蘇嘉全將不再參加“立委”選舉,就讓人們猜想,是否在為賴清德“騰位子”。也就是說,讓賴清德循蘇嘉全的路徑,參加“不分區立委”選舉並當選後,安排其參加“立法院長”選舉。這確實是一個好安排,“立委”有任期保障,不像“行政院長”那樣隨時準備“引咎辭職”。但問題是,明年一月的“立委”選舉,民進黨是否仍然能保持議席過優勢,絕對保證賴清德可以當選“立法院長”?否則,只能當一名“陽春立委”,一夜回到他當年最初從政的起步點上,這並非是心高氣傲的賴清德所要的政治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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