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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手機號牽出扶貧項目串標案
http://www.CRNTT.com   2019-04-10 11:12:56


 

  “在工程招投標開始前,伍秀賢就找到3家掛靠工程公司,並讓這3家公司各找兩家公司,也即共9家公司參與同個工程三個標段的招投標(每個標段各3家)。”周朝陽說,最終中標的是伍秀賢直接指定、掛靠的3家公司,其餘“陪跑”的公司則分別拿到了伍秀賢給的約1000元勞務費。

  憑伍秀賢一人之力,如何能輕鬆左右招投標的中標結果?辦案人員調查發現,這背後,還有社區領導幹部在“助力”。按照規定,立項金額高於200萬元的工程,需要通過區級招投標中心大平台進行公開招標。

  “為了能讓伍秀賢順利中標,新嶼總支部委員會書記陳旭、新嶼居委會主任夏金多等人接受伍秀賢提議,將這個工程拆分成三個不同的標段,每個標段不到200萬元,這樣一來,該工程就可以走街道層面的小額招投標程序,可操作的空間自然大了很多。”周朝陽透露,上述幾人還在招標文件中設置了“參與投標的單位需由新嶼居委會蓋章後方可參加”的“門檻”來限制其它公司投標。曾有一家不知情的工程公司前來要求蓋章,但被陳旭和夏金多以借口拒絕了蓋章。而伍秀賢掛靠的9家公司則順利拿到蓋章,壟斷投標資格。

  一案多查 7名幹部受到相應處分

  案件的調查並未止步於此。社區幹部的可操作空間有限,這起串標案又是如何一步步獲得審批,最終成功拿到預付款的?

  調查發現,有關街道幹部存在失職行為。“我在審核招標文件時,明知這是違規的,是為了控制投標單位而設置的,卻沒有嚴格把關、提出異議。”豐門街道工程科負責人葉劍武事後稱。豐門街道黨工委委員吳先穩則未認真履行職責,沒有將工程拆分事項上報街道班子會議討論,而僅僅是在咨詢葉劍武後就簽署了“同意”,致使工程拆分及資金預付款撥付得以實現。

  2018年10月,鹿城區紀委監委研究決定,伍秀賢、陳旭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夥同他人串通招投標被開除黨籍;葉劍武、吳先穩兩人則因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突出,對待違規問題態度漠然,知情不報、放任自流,而分別受到了黨內嚴重警告與黨內警告的處分;夏金多因群眾身份,予以職務罷免的監察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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