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洋垃圾”成共識,各國重拳出擊彰顯決心
由於“洋垃圾”給發展中國家的生態環境和民眾健康帶來嚴重危害,各國紛紛開始重拳出擊,對“洋垃圾”說“不”。
今年5月,馬來西亞宣布將把450噸進口垃圾送回澳大利亞、加拿大、日本、美國等地。
6月,菲律賓不惜以打“外交戰”為代價,堅持將69個裝有違規進口垃圾的集裝箱送回加拿大。
近日,印尼、柬埔寨也都表示要將大量裝滿“洋垃圾”的集裝箱陸續退回,拒做發達國家的“垃圾場”。
此外,從去年起,部分東南亞國家陸續立法,給“洋垃圾”套上法律枷鎖。泰國政府宣布2021年前將禁止進口塑料廢物。越南政府也表示,停止發放新的垃圾進口許可。
破解“洋垃圾”難題,要從源頭做起
環境權益是國家主權權益的重要部分,轉嫁垃圾處理責任,既有違國際規則,更不符合國際道義。
拒收“洋垃圾”,是發展中國家的權利。早在上世紀80年代末,國際社會就通過了以保護發展中國家環境利益為宗旨的《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公約充分確認,各個國家有權禁止外國危險廢物和其他廢物進入本國領土。
破解“洋垃圾”難題,源頭治理才是治本之策。作為“洋垃圾”出口國和垃圾製造大國,發達國家理應承擔更多責任和義務,減量、處理和消化自己產生的垃圾。
正如馬來西亞能源與環境部部長楊美盈所說,發達國家應停止往發展中國家運垃圾的做法,因為這樣既“不公平”也“不文明”。
(來源: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