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正公司認為,泰迪熊的上述行為,擅自利用了哈囉出行花費巨大成本和投入才建立的海量用戶資源以及短信發送渠道,搭原告便車,不勞而獲牟取非法利益,損害原告和消費者合法利益,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之規定。
京東在起訴書中稱,請求法院判令泰迪熊公司立即停止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即停止在京東發送的短信頁面中植入泰迪熊公司的網頁鏈接,停止在被控侵權鏈接中使用“京東”字樣及京東LOGO,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500萬餘元。
7月19日,泰迪熊方面稱,公司已收到法院傳票,案件正式進入訴訟程序。
姚志偉指出,如果事情屬實,泰迪熊的這種做法類似於“流量劫持”,如果用戶因為點擊短信裡的網站遭受損失,廣告發布者要承擔責任。廣告發布者利用技術手段,插入網址至他人短信內容上,誤導用戶點擊,很可能會給用戶帶來個人信息、財產方面的損害。例如,用戶點擊其中的一些網貸產品,很可能會因此遭受財產方面的損失。
“公司之間的糾紛,最終受害的是消費者。用戶因為使用京東、唯品會、哈囉出行,手機上一般都會綁定銀行卡,在這種情況下,點擊來源不明的網址是有很大風險的。”朱巍說。
彈窗廣告屢禁不止
在互聯網時代,用戶不僅守不住“短信陣地”,也經常丟失“瀏覽器陣地”的主動權。
降價促銷的購物信息,內容低俗的文章圖片,一次關閉不了的網頁游戲……電腦和手機裡推送的彈窗廣告,讓用戶不堪其擾卻又無可奈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