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政策的引導作用和影響力也不可小覷。
2016年10月,住建部發布《關於簡化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其中明確,除各類別最低等級資質外,取消關於註冊建造師等的指標考核。取消註冊建造師等人員的指標考核後,工程業績就成為資質標準三項硬性指標(企業資產、技術負責人、工程業績)中分量較重的一項。
通知還明確,對申請建築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的企業,未進入全國建築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台的企業業績,不作為有效業績認定。這也導致部分建築企業為追求資質,不惜通過弄虛作假,搞假資料、假業績取得資質。
朱樹英律師認為,住建部對於企業資質造假問題監管日趨嚴厲,相關企業應該及時做好應對。同時,從近期主管部門頻頻動作來看,建築行業已開始了大整頓,那些空殼公司、皮包公司、靠弄虛作假存在的公司將被清理出去,市場無序的狀況將得到一定的改善。對實實在在幹工程的公司或許會有陣痛,但從長遠來說是利好。
監管手段持續升級
打擊造假決不手軟
近年來,住建部對於建築業企業資質的監管力度不斷加強,監管手段不斷升級。除了上面提到的“企業資質動態核查”措施外,還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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