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網紅商品被指誇大宣傳成本很低售後服務差
http://www.CRNTT.com   2019-11-09 13:47:38


 

  加大宣傳打擊力度

  增強消費維權意識

  針對網紅產品存在的問題,鄭寧認為,平台作為廣告發布者,應當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查驗有關證明文件,核對廣告內容;消費者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可主張懲罰性賠償,並可要求廣告發布者承擔賠償責任;行政監管部門完善投訴、舉報渠道,對集中舉報的虛假宣傳進行查處,公布典型案例,通過宣傳典型案例制約虛假宣傳。

  在朱巍看來,每天都在直播賣貨的主播和其他主播不一樣,因為賣貨的主播有經營行為,所以這類主播應有相關資質。此外,相關主體的責任也應該類型化,比如廣告主、主播、平台等都應該負有什麼樣的責任,要予以明確,嚴格執行。

  對於涉嫌虛假宣傳的行為,相關直播或短視頻平台是否有責任?據鄭寧介紹,廣告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前款規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代理、發布或者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此外,網紅產品還存在付款方式隨意、消費者維權難的問題。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