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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金融發力 釋放消費潛能
http://www.CRNTT.com   2019-12-19 09:11:44


  中評社北京12月19日電/消費是最終需求,既是生產的最終目的和動力,也是人民對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體現。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充分發揮消費的基礎作用”,為經濟平穩運行提供有力支撐。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充分挖掘超大規模市場優勢,發揮消費的基礎作用。當前,消費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主引擎”,服務業等第三產業占比不斷提高,消費升級加速,帶動了消費貸款等業務的發展。要看到,在激發消費潛能方面,金融的作用不可忽視。進一步提升金融對消費的支持,在鼓勵創新的同時,規範發展消費金融,是驅動消費增長,把消費潛能轉化為發展動能的一個重要發力點。

  所謂消費金融,是指一種為滿足居民對最終產品和服務消費需求而提供貸款的現代金融服務方式,其對消費有著強力的拉升作用,能夠有效刺激消費需求,而且有助於推動我國消費升級。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們要立足金融發力,大力破除金融服務消費方面的相關障礙,鼓勵消費金融創新,從而充分釋放消費潛力。

  一是立足供給端,構建“多層次、廣覆蓋、差異化”的消費金融服務體系。當前,我國已初步形成商業銀行、大型互聯網公司、消費金融機構等多樣化金融機構服務體系,滿足了眾多消費者多場景、個性化的消費需求。但相比於發達國家,我國消費金融發展仍存在較大差距。因此,要進一步完善我國消費金融體系,推動有條件的商業銀行圍繞新消費領域設立特色專營機構,鼓勵民間資本探索設立消費金融公司,推進消費金融公司設立常態化。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在批發市場、商貿中心、學校、景點等消費集中場所,通過新設或改造分支機構打造更多服務消費為主的特色網點。支持消費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開展合作,借助互聯網企業的資金和技術優勢,不斷做大做強。可考慮鼓勵更多資本進入消費金融領域,拓寬消費金融機構多元化融資渠道。要大力發展基於個人日常消費、汽車、教育、醫療等零售類貸款信貸資產證券化,進一步盤活信貸存量,擴大消費信貸規模,提升消費信貸供給能力。

  二是著眼需求端,針對消費領域出現的新特征和新趨勢,將眾多金融服務下沉到更多的消費群體和更豐富的消費場景中。當前,我國消費群體不斷擴大,消費正不斷呈現出智能化、個性化、綠色化和跨境化等趨勢,同時假日消費、夜間經濟等新的消費場景呈現出不斷增長的態勢。這些都有利於推動消費升級,同時也為消費金融發展提供了眾多潛在機遇。在這一過程中,既要加大對新消費領域金融支持力度,推動定制消費、智能消費、信息消費等商業新模式合理嵌入金融服務場景,還要抓住大眾餐飲、文化娛樂、休閑旅遊、教育培訓、健康養生等新的消費熱點,推廣“線上+線下”多場景深度融合的創新型消費信貸模式,通過深耕消費場景,挖掘消費者的購買潛力;既要加大對中低收入群體消費的金融支持力度,針對其信貸需求特點,創新金融產品與服務,提供教育、旅遊、日常消費等全方位的消費金融服務,還要順應農村消費擴張的趨勢,布局農村消費場景,鼓勵互聯網電商企業、汽車金融公司、消費信貸企業對農村家用電器、汽車、農村住房、就學、生活服務等重點領域開展特色金融服務,提供支付、保險、貸款等服務,推進金融服務下鄉。

  三是通過技術賦能,提高金融服務消費的效率和便利性。一方面,要鼓勵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運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開展遠程客戶授權,實現消費貸款線上申請、審批和放貸,提升消費信貸服務水平;另一方面,要大力推動大數據、雲計算等金融基礎設施布局,支持互聯網平台企業增加技術投入,充分利用數據優勢,對用戶的消費行為數據進行系統收集、分析,精准地刻畫出用戶畫像,從而開展精准銷售,提高信貸投放效率。此外,移動支付作為促進消費的重要科技力量,在降低支付門檻、便利消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借助移動支付工具,人們與衣食住行有關的各類場景都能很容易地完成支付,商業的運行效率大幅提升。今後一段時期,要進一步推廣移動支付,改善小城鎮、農村集市、商業聚集區互聯網支付、移動支付等新興支付方式受理環境,進一步培養消費者支付習慣。

  四是進一步完善消費金融監管和保障體系,營造安全消費、放心消費的金融環境,讓消費者敢消費、能消費、願消費。當前,我國消費金融還存在不少亂象,不規範的企業和無場景的消費貸還有不少,消費者權益難以保障。破解這些難題,要在完善監管和保障體系上下功夫,讓消費金融服務更加完善,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要盡快完善消費金融領域的法律法規體系,按照“金融業務由持牌機構開展”的總體原則,出台相應管理辦法,對市場准入、人員資質、業務範圍、內控制度、市場退出機制等作出相應規定。完善金融機構信息披露,引入市場監督機制。加強對消費者個人隱私信息的保護,對消費金融機構利用消費者個人信息進行牟利等行為進行處罰。同時,要完善社會征信體系,優化信用環境,將消費信貸信息納入統一的社會征信體系,從源頭上降低過度授信、多頭授信的風險。此外,還要完善消費金融糾紛受理處理機制,建立消費領域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的信貸風險識別、預警和防範機制,營造公平有序的消費金融市場環境,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李佳峰 胡輝 王洋(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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