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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善:港發展民主須循序漸進
http://www.CRNTT.com   2020-03-31 10:51:53


 

  李福善坦言,香港的政制不可能一夜之間變成全部普選,也認為當時港人對民主法治認識不深。上世紀80年代港英政府策略有變時,未有相應地修改法律作配合,故間接產生了挑戰法律的問題,例如有團體揚言不會就遊行申請許可。

  李福善表示,這種非法的態度違反民主法治的精神,在民主法治的社會中,若認為法例不合理,可要求當局修改跟進,但不能在修改前就要求不執行法例,否則就成了人治。

  作為草委會居民權利與義務專題小組的召集人之一,他形容該小組工作最少“拗撬”,他與小組另一召集人王叔文都認為,當時港人享有的權利已經不錯,只需在基礎上修改或增補,例如當時基本法已寫進遊行、示威及罷工等權利,唯一未能滿足勞工階層的是並未將“集體談判”寫入有關條文,當時反對提案的委員均認為要照顧各階層的利益,而且香港的工會較分散,具體應用集體談判權利時會有技術問題。

  基本法提人權部分令人滿意

  至於人權問題,他指基本法中寫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已相當令人滿意,並不認同部分人認為要將公約內的所有權利寫入基本法。

  (來源:香港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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