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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促進科技創新的財稅支持力度
http://www.CRNTT.com   2020-04-02 09:02:31


  中評社北京4月2日電/科技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科技成果轉化是實現從科學到技術、從技術到驅動創新發展的關鍵環節。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要求,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加強對中小企業創新的支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去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加快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總的來看,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現階段的科技成果轉化能力還存在較大差距,成果轉化存在數量少、規模小、效率低等問題。破解這一難題,我們既要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更要發揮好政府作用,特別是要增強財稅政策的支持和激勵作用。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進一步完善支持和激勵科技成果轉化的財政政策,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完善資金監管機制,建立健全財政貼息、信用擔保和多元投融資體系,從而營造能充分調動創新主體驅動力的發展環境,實現科技成果的高效轉化,提高我國整體科技創新能力。

  第一,進一步加大財政支出扶持力度。財政投入是大多數科技創新活動的啟動器。目前我國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規模已穩居世界第二,R&D經費投入強度超過歐盟15國平均水平,但與美國、日本等科技強國相比仍有較大差距。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強化科技創新的財政支持,關鍵要完善投入機制,繼續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力度。一是保持和增強R&D經費投入的強度,從源頭上增強創新主體的創新能力和創新水平;二是完善現行財政補貼制度和政策,進一步明確財政扶持方向;三是優化財政在科技創新基礎研究、應用研究、試驗發展三個不同階段的投入比例,合理規劃不同階段的支出規模,提高基礎研究的地位,為科技成果轉化提供重要動力;四是優化財政在不同區域的投入配置差異,適當強化對中西部地區的財稅政策傾斜和人才引進政策支持,以緩解區域間財政資源、科技資源配置的供需矛盾。

  第二,完善財政科技資金監督管理機制。為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需要進一步完善各級政府的財政科技資金監管機制,建議對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實行階段性考核驗收,規範項目驗收程序,實行較為統一的項目驗收標準,建立科技成果轉化量化指標評價體系。要實行綜合監管,建立無縫銜接的責任鏈和聯合懲戒的信用網。同時,還要增強財政科技資金監督檢查的統籌性,通過對財政科技資金的科學監督,提高財政資源的配置效率,逐步建立科技成果專項項目的階段性評估機制,促進創新研發,加速科技成果向科技應用轉化。

  第三,建立健全財政貼息、信用擔保體系。綜合運用財政政策、稅收減免、績效獎勵等方式,激發市場主體的科研能動性。要鼓勵地方財政創新,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專項基金和科技型企業科創基金,發揮政府引導作用,鼓勵合格的投資者按市場化方式發起設立各類創新創業投資基金,支持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培育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應用型投資基金,擴展科技成果轉化融資渠道,優化科技成果轉化投融資環境;建立科技創新貸款貼息機制,加大財政科技資金對科技企業的補貼力度,降低中小型科技企業融資成本;健全科技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可考慮運用“政府推薦+擔保+貸款”“創投+擔保+貸款”等模式,緩解科技型企業特別是初創型企業增信難題。同時,還可通過財政貼息和信用擔保等間接性財政措施,解決科技成果轉化中資金緊缺問題,提高科技成果轉化中的資金透明度。

  第四,強化稅收傾斜政策和政策體系建設。從一定意義上說,稅收傾斜政策能直接促進更多的社會資本流入科技成果轉化領域,激發企業自主創新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主觀能動性。除了實行降低企業所得稅這一最為直接的稅收優惠外,還需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包含高新技術企業優惠稅率、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合併股權獎勵徵稅環節、延長股權激勵納稅期限等多方面內容的科技創新稅收優惠政策體系。同時,稅收傾斜政策還應同時將重點放在研發項目上,適當調整稅費的抵免和扣除標準,通過多維的稅收傾斜政策,激勵企業加大在科技創新項目和成果轉化上的資金投入和人員投入。此外,還要適時完善針對科技成果給予優惠的稅收政策,實行階段性成果的稅收優惠,降低企業成果轉化的風險。

  還要看到,當前科技成果轉化的資金需求缺口較大,建立多元化的資金來源渠道亦十分必要。除了財政科技資金的支持,還需要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科技成果轉化各個階段的活動,更好地保障科技成果成功轉化。特別是要積極培育科技創新風險投資主體,鼓勵各個社會投資主體參與科技成果轉化的全過程、各環節,通過財政資金和社會風險投資的相互協作,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為科技創新營造良好環境。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曾路遙(四川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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