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在法庭上指出,王曉平作為我國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大學畢業生進入國家機關工作,是受黨和組織培養多年的領導幹部,也是具有較強業務能力的國家幹部。在提審王曉平的過程中問其犯罪原因,王曉平坦言,原本對自己各方面的要求都很高,也比較自律。但是,時間久了,還是放鬆了政治覺悟和警惕,在路線審批權力面前,在一次次吃拿卡要的過程中,漸漸地迷失了自己。在逃亡的8年時間裡,王曉平沒有再和自己的女兒見過面,因為沒有主動歸案,他失去了減輕處罰的機會。
庭審中,公訴人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王曉平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王曉平當庭表示認罪。(範躍紅 鄭佳君)
法院將擇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