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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張經義引恐慌 陸委會:台師、藝人不違法
http://www.CRNTT.com   2020-04-23 18:39:07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中評社 張嘉文攝)
  中評社台北4月23日電(記者 張嘉文)針對陸委會認定台籍上海東方衛視駐白宮記者張經義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開罰引起社會爭議,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外界質疑此案有擴張解釋,但這條文從2003年修訂到現在並無變動,立法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跟社會安定,政府處理相關案件,歷年來都是按照法律構成要件,檢視公告禁止任職的大陸黨政軍組織的範圍,以及實質擔任職務的工作內容而定。

  邱垂正強調,台商、台幹、台師、台灣藝人,正常的經商、工作、表演活動,只要不涉及擔任中國大陸黨政軍職務,或為其組織成員,沒有違反兩岸條例的問題,政府希望在“國家安全”和民眾工作權上找到平衡點。

  陸委會上周提出要處罰上海東方衛視記者張經義,並將此案移交NCC(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日表示,雖非廣電三法管轄範圍,但這是法律特別規定,會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罰,且只要張經義有戶籍,都罰得到。

  陸委會今天下午召開例行記者會,由邱垂正回答媒體提問,媒體聚焦在張經義事件。媒體詢問,未來在相關企業認定的標準上,陸方官方的股權占比是否會修改?

  邱垂正說,股權占比是百分之五十,現在爭議的是大陸中央所屬機關跟地方的持股是不是要合一,這部分陸委會見解是應該算在一起,陸委會仍然針對33條公告禁止事項,正在擬具草案,等匯整相關機關會提出做法規預告,現在還在作業當中。

  至於相關認定問題,很多人質疑此案是不是擴張解釋,邱垂正說,相關條文從2003年修訂到現在並無變動,立法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跟社會安定,政府處理相關案件歷年來都是按造法律構成要件,檢視公告禁止任職的黨政軍組織的範圍,以及實質擔任職務的工作內容而定,這案子已經請NCC做為此案的主管機關,我們還是會秉持勿枉勿縱原則,依行政程序法進行調查,審慎收集相關事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再做成正式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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