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董淑金在沙河鎮分管工程建設期間,不僅未能抵擋住老板的圍獵,還與老板們結成小圈子,承攬了鎮裡絕大部分工程項目。黨委主要領導從不細問,黨委會議也只是走過場。而本應嚴格進行的招投標程序,卻被當成了遮羞布,只是製作一些假的標書應付檢查。每當工程完工需要驗收撥款時,顧某等圈內的老板都會向董淑金送上一萬或兩萬元的現金。幾年來,他先後收受工程隊老板顧某、朱某、唐某等人數十萬元。
“董淑金熱衷於搞小圈子,甘於被圍獵,而且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嚴重擾亂了當地建築市場秩序,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贛榆區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閔浩說。
2019年9月27日,董淑金被贛榆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