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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評:既然“攬炒”為何要參選
http://www.CRNTT.com   2020-05-14 00:16:01


  中評社北京5月13日電/大公報評:既然“攬炒”為何要參選

  作者:方靖之 來源:大公報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建議,新一屆立法會選舉將於9月6日舉行,反對派為爭取立法會議席“35+”,正在全港五區進行協調。反對派所謂“協調”包括兩個方面,前期是“勸退”或“迫退”非“大台”屬意人選,盡量減少參選名單,以免互相鎅票;後期則以黑箱作業的民調,決定最終要“力保”名單,並強令被“棄”者停止選舉工程,並將票轉到“保”者身上。

  然而,這樣的協調和“棄保”有兩大問題:

  一是法律上的問題,“棄保”有可能觸犯選舉舞弊條例中“以欺騙手段作出誘使另一人在選舉中投票予某(些)候選人”,原因是香港法例沒有棄選機制,以“棄保”要求選民改投他人,當中隨時涉及欺騙手段或行為,如果被“棄”者在不情願之下被“棄保”,更可能涉及“施用武力或脅迫手段”。因此,反對派所謂“棄保”是公然挑戰香港選舉法例。

  二是公信力的問題,選舉民調從來都不準確,候選人投入了這麼多人力物力,單憑一個民調加上“大台”決定,就要候選人棄選,如何令人心服?候選人落區感覺自己支持度很高,“大台”憑什麼控制他人命運?

  就是從“初選”安排上,反對派的協調都是充滿了私心。反對派所謂“五區協調”,說到底就是要將“勇武派”以及一班政治素人收編,要求他們服從“大台”安排,不要自把自為,不要自行其是。為了將他們收編,反對派全面投向“攬炒”路線,在立法會惡意“拉布”、肆意“攬炒”以博取“手足”認同;在共同綱領上,反對派各大黨亦同意表明:“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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