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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全時保護”,人性化民法典值得期待
http://www.CRNTT.com   2020-05-25 00:07:11


(圖片來源:東方網)
  中評社北京5月25日電/網評:“全時保護”,人性化民法典值得期待

  來源:東方網  作者:賈合祥

  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一個人,從他呱呱墜地起,就天然地與社會發生關係,也將被納入法律保護的範疇。其中,民法可能是他最先接觸到的法律之一,並為其一生提供“全時保護”。在中國正在編纂的民法典中,公民受保護的開端可能更為靠前。目前,這部民法典草案正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

  民法典雖正在編纂中,但也成為兩會“熱點”關注之一,因為它關係到的是每一個公民從生到死,全時的保護。如:“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民法典草案在總則編“自然人”章節中,加入新規,將一個人受保護的起始點前移到了胎兒時期,不僅如此,草案還在人格權編明確:“從事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的,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危害人體健康,不得違背倫理道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這不僅為近些年熱點的基因編輯等劃出紅線,也為一個生命從最開始提供法律保障。

  而從胎兒出生起就被民法典草案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也將正式開始接受民法典的“全時保護”,直至死亡。而其一生,將被民法典草案劃分出幾個有法律“儀式感”的時刻,如草案規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民法典草案有針對性地作出諸多規定,讓人生的權利義務更清晰,也為司法實踐公平公正、科學合理提供了確切依據和保證。如對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這有利於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及時尋求法律保護。民法典草案還對婚姻家庭生活作出相關規定,明確法定婚齡,新設立離婚冷靜期等,並對收養關係、贍養關係等作出規定。而隨著一個人的成長,其所享有的物權、從事生產經營遇到的合同廢立、生活中受到的侵權可能等相關事項,都可以從草案相應的分編中找到對應。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草案還對人格權單設一編進行規定,並專門對隱私權保護作了更加嚴密的保護,首次明確“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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