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8日電/中國經濟網:嚴懲非法集資“換馬甲”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彭江
日前,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公布了一起假借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平台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案例,並以此提醒公眾注意防範。
近年來,互聯網與金融的快速融合促進了金融創新,在滿足人們投資需求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有個別機構以金融創新為名實施金融違法犯罪活動。比如,有的機構假借網絡借貸信息中介等名義,通過虛構項目標的、非法歸集客戶資金設立資金池、承諾高收益等手段搞非法集資。又如,一些平台打著金融創新旗號,變換“互聯網新零售”“互聯網金融”“股權眾籌”等一個個“馬甲”從事非法集資活動。
每一起非法集資案件的背後,都是相關家庭財富的灰飛煙滅。監管部門反覆提醒,非法集資是國家堅決打擊的金融犯罪行為,任何假借金融創新之名從事非法集資的活動都將受到法律制裁。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秩序、保障人民群眾財產安全,除了需要企業規範融資行為、金融消費者防範各類非法集資,監管部門更要嚴厲打擊非法集資活動。
企業在融資時要嚴守法律底線,嚴格限定融資對象、嚴格限定資金用途,不要耍小聰明、動歪腦筋。我國法律認定是否非法集資時主要看4個特性: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未經國家金融管理部門依法批准或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即為“非法性”;通過相關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則屬“公開性”;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和給付回報,便是“利誘性”;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則是“社會性”。企業融資方式無論怎麼“創新”,只要具備這4個特性,就有非法集資的嫌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