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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0個典型案例看“天網行動”成效
http://www.CRNTT.com   2020-08-12 10:00:16


 

  在該案追逃追贓過程中,中澳、中新執法部門全力開展合作,綜合運用多種方式。中澳合作方面,根據中方提供的強有力證據,澳方依法凍結閆永明在澳資產,罰沒款全額返還中方。中新合作方面,新方對閆永明開展反洗錢調查,充分探討、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在聯合執法的強大壓力下,經過32次正面交鋒,終於使閆永明認識到回國投案、退繳贓款是最好的選擇。2016年11月12日,潛逃海外15年的閆永明結束了逃亡生涯,回國投案。司法機關依法罰沒並追繳了閆永明涉案贓款和違法所得收益。

  點評:在司法處理方面,閆永明案運用創造性思維,找到各方都接受的解決方法,使閆永明在中新兩國都認罪並受罰,推動案件圓滿審結。該案是中新、中澳執法合作的重大成果,是一起綜合運用多種執法合作方式手段、探索創造性解決方案的典型案件。

  案例3 姚錦旗案:取得綠卡也難逃被引渡回國的命運

  2018年11月30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下,中保兩國執法部門密切合作,外逃保加利亞的職務犯罪嫌疑人姚錦旗被引渡回國。

  姚錦旗外逃前系浙江省新昌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2005年12月19日,因涉其他案件,其涉嫌受賄問題暴露,於是倉皇出逃。此後,他輾轉6個國家,並以虛假身份獲取了外國綠卡。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後,此案於2018年3月交由浙江省紹興市監委繼續開展調查。在中央追逃辦的統籌協調下,辦案單位3個月內即獲得姚錦旗虛假身份和潛在藏匿地等關鍵信息;10月3日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紅色通緝令;14天後,姚錦旗就被保警方逮捕羈押;11月30日,姚錦旗被從保加利亞引渡回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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