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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嚴禁社會資本利用宅基地建別墅 
http://www.CRNTT.com   2020-08-12 12:20:45


  中評社北京8月12日電/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北京市政府昨天(11日)出台《關於落實戶有所居加強農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嚴禁社會資本利用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嚴禁借租賃、盤活利用之名違法違規圈占、買賣或變相買賣宅基地。

  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意見》提出,堅持規劃引領管控,落實村民戶有所居。依法編制村莊規劃。嚴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占用農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手續。村莊規劃應當對村民住宅建設布局,建築風貌,房屋間距、層數和高度以及基底面積和高度等作出規範。

  在宅基地用地相關標準方面,根據《意見》,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每戶宅基地用地標準,人多地少的地區最高不得超過167平方米,其他地區最高不得超過200平方米,具體標準由各相關區根據本區實際情況確定。村民應嚴格按照批准面積和建房標準建設住宅,禁止未批先建和超面積、超高度建房。

  《意見》要求,嚴格履行宅基地建房審批手續,加強建設管理。加強建房設計管控。村民建房基底面積占宅基地面積原則上不得超過75%,房屋檐口高度(以房屋基底上平面起計算)原則上不得超過7.2米。房屋四至(含滴水)垂直下落投影、台階均應控制在自家宅基地範圍內。村民建房應當徵詢相鄰土地使用權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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