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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副教授性騷擾女生 不能止於師德懲戒
http://www.CRNTT.com   2020-11-06 00:25:54


  中評社北京11月5日電/網評:副教授性騷擾女生,不能止於師德懲戒

  來源:東方網 作者:汪昌蓮 

  1月3日,“福建商學院一名大一女生遭副教授性騷擾”事件引發廣泛關注。涉事女生敢敢(化名)稱,王某恩副教授對其進行性騷擾後,未得到相應處分,給自身帶來巨大心理創傷。當天,福建商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學院一名輔導員回應封面新聞記者稱,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該校黨委辦公室一工作人員則表示,學校近期將公布事件進展。“我希望王某恩能真正離開校園和學生,再多金錢賠償都不重要。”敢敢說,她在等待一個公正的答案。(11月4日澎湃新聞)

  事實上,針對副教授性騷擾女生事件,涉事高校不是沒有處理,而是處理得不公正,存在袒護過錯方、打壓受害女生之嫌。一方面,學校對副教授作出記過處分,並暫時調離教師崗位,處理明顯偏輕;另一方面,對於受害女生被迫轉學,學校公開宣稱其“因對專業認識不足,不堪學業壓力而轉學”,實為顛倒黑白、推卸責任之舉。經過受害女生的不懈努力,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而受害女生的訴求很簡單,讓這個“叫獸”徹底離開校園和學生。

  顯然,受害女生的這個訴求,既合理又富有責任感。2019年12月16日,教育部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把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高校教師性騷擾學生等突出問題作為重點從嚴查處;一經查實,要依規依紀給予組織處理或處分,嚴重的依法撤銷教師資格、清除出教師隊伍。對照此《意見》,讓這個副教授徹底離開校園和學生,即“撤銷教師資格、清除出教師隊伍”,應該是處理的必然結果。

  不可否認,近年來,高校教師性騷擾學生事件頻發,嚴重違背教師基本職業道德和操守,違反高校師德禁止行為“紅七條”,損害了教師隊伍形象和聲譽,對學生健康成長造成極大傷害,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廣州性別教育中心在2017年4月發布的《中國大學生在校和畢業生遭遇性騷擾狀況調查》顯示,75%的女生遭遇過性騷擾。調查結果表明,性騷擾已成為嚴重侵犯女生權益的一個現實問題。問題是,針對高校教師性騷擾學生事件,鮮見有受到司法機關查處的,一般僅止於“內部處理”。比如,今年1月,北航教授陳小武性騷擾女學生,也僅止於教育部撤銷其“長江學者”稱號,停發並追回已發放的獎金,並責成學校對其進行解聘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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