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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員應宣誓效忠特區 違者負刑責
http://www.CRNTT.com   2020-12-01 09:28:38


  中評社香港12月1日電/據大公報報道,去年區議會選舉,386個攬炒派成為區議員,17區區議會落入攬炒派的魔爪。近400名攬炒派區議員一年內的薪津高達4.14億元,但他們上任以來在議會煽動仇恨,針對政府官員和警察,袋政府公帑卻公然反政府,相對過去建制派區議員多年來用心服務街坊,建設社區,實在差天共地。社會各界呼籲,特區政府就基本法第104條進行本地立法時,區議員亦應該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違反宣誓就要面對刑事責任及法律後果。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日前在施政報告表明,今年內會提交草案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和《立法會條例》等本地法例,以完善宣誓安排及處理宣誓就職後因從事違反誓言的行為而須承擔的法律後果和相關的法定程序。目前,《宣誓及聲明條例》並無列明區議員需要宣誓,社會上有強烈的聲音要求區議員也要宣誓。

  開會竟公然唱“獨”歌

  雖然區議會是諮詢架構,但區議員卻領取大量公帑。根據民政事務總署在2019年初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2020年開始,區議員月薪33950元,即年薪達40.74萬元。每名議員完成任期之後,還可以獲得薪金總額的15%作為約滿酬金。假如區議員經過互選而成為區議會主席或副主席,每月薪金可以高達67900元和50925元。

  至於一些實報實銷的開支,用作執行區議會職務的營運開支,每月有44816元,即是每年有53.8萬元。而每個新任議員有12萬津貼開設辦公室,連任的區議員就有7.2萬元。此外,每位區議員每屆任期有不多於一萬元的外訪撥款,以及每年34320元的醫療保險或開支津貼。至於非實報實銷的開支,議員可以享有每年92280元的雜項開支津貼,毋須收據證明。換言之,每名區議員每年除了基本月薪之外,還有接近10萬元津貼“落袋”。

  撇除區議會主席及副主席,每名區議員一年開支耗用約107萬元公帑,386名攬炒派的一年開支就消耗了約4.14億元公帑。觀乎攬炒派區議員的所作所為,這4.14億公帑可謂白白浪費。

  今年一月,一班攬炒派區議員公然在葵青區議會唱“港獨”歌曲;北區區議會主席羅庭德揚言“只有重組警隊,重新‘制憲’,方能為人民充權”,終極目標是要入主禮賓府“奪取政權”。此外,攬炒派又濫用職權,利用橫額散播仇視警方訊息或播“獨”,例如民主黨觀塘區議員梁翊婷在行人路上掛起印有“延續革命時代”等字眼的橫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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