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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志勝:支持政府盡快完成新選制本地立法
http://www.CRNTT.com   2021-04-08 13:32:46


  中評社香港4月8日電/港區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姚志勝在《文匯報》撰文表示: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完成“決定+修法”程序之後,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已進入本地立法階段。中央已為此創造了有利條件:一是人大常委會對新的選舉制度作出具體規定,有利於香港盡快完成立法工作;二是中央一直注重諮詢和吸納香港各界意見,為本地立法理順了民意基礎。林鄭特首帶領特區政府從公眾諮詢解說、本地立法、安排選舉三方面展開工作。在推動本地立法中擔當重任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和其他問責官員,密集諮詢意見,宣講修法,體現了勇於任事、認真負責的工作作風,讓香港社會對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案的內容有更深入的認識,對香港特區的本地立法有更多的了解,大大加強了市民對特區政府盡快完成本地立法的信心。

  為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中央根據憲制權力就香港選舉制度進行“修理”“升級”,並已為特區進行本地立法創造了有利條件:

  具體規定 廣泛諮詢

  一方面,在全國人大的充分授權之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案應寫盡寫,將完善選舉制度涉及的主要內容都作了具體規定,有利於香港特區進行本地相關立法時準確落實立法意圖,在有限的時間內盡快完成立法工作,確保在未來一年內完成選舉委員會、立法會和行政長官的選舉,特區的本地立法可望水到渠成。

  另一方面,中央在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過程中,一直注重諮詢和吸納香港各界人士的意見,為特區的本地立法理順了民意基礎。從全國人大“311決定”,到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兩個附件的修改,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務院港澳辦、香港中聯辦舉辦了66場座談會,還登門拜訪或約談了一些香港知名人士,當面聽取意見的總人數超過1,000人。香港市民的意見已在新的選舉制度里體現,在堅實的民意基礎上,特區的本地立法將更為穩妥。

  全國人大常委會雖對選舉制度作出了具體規定,但一些具體安排還須透過香港特區進行立法全面實施。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授予了香港特區充分的權力進行本地配套立法,香港本地立法空間仍然很大,例如,選委會委員的具體產生辦法、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構成及運作等。就特區本地立法來說,有兩點最為重要:一是加快立法進度,確保香港特區組織開展接下來一系列選舉活動,確保特區政權機關順利換屆和政治體制有效運作;二是要與全國人大決定和新修訂的兩個附件全面準確有效對接,確保特區本地立法在全國人大決定和相關的法律框架內進行,理性務實聚焦討論。

  為全力配合和推動本地立法工作,特區政府正從公眾諮詢解說、展開本地立法、全面安排選舉三方面,密切聯繫社會各界,體現了勇於任事、認真負責的作風,讓香港社會對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案的內容有更深入的認識,對香港特區的本地立法有更多了解,大大加強了市民對特區政府盡快完成本地立法的信心。

  齊心支持令民主更進一步

  中央以長遠的戰略目光,以香港社會的整體及根本利益為出發點,以“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為依歸,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迅速解決香港的政制、政治及政權穩定的難題,保障香港七百多萬市民的福祉。社會各界應該全力支持特區政府的本地立法工作,齊心協力完成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任務,令香港的民主步伐穩步向前,開啟香港良政善治的新時代。

  (來源:文匯報,作者系港區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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