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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紀檢監察機關定“監測點”促“真減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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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RNTT.com
2021-08-30 01: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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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明確提出,對全市各級黨員幹部“在決策實施過程中已經履職盡責,但因不可抗力、難以預見等因素造成損失的”等10種情形下可以減責或免責。
為實幹者“撐腰”擔當,讓有為者敢為,湖北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還堅決查處誣告陷害行為,為受到失實舉報的幹部“澄清正名”。同時,加強對受處理處分幹部的教育幫扶回訪工作,做好“後半篇文章”。
“今年前7個月,湖北開展容錯糾錯工作涉及47人,並為1101名幹部‘澄清正名’。”湖北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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