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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強制性的第三次分配 要靠思想轉變來實現
http://www.CRNTT.com   2021-08-31 08:36:41


  中評社北京8月31日電/近段時間,“三次分配”成為輿論熱詞。8月17日,中央財經委員會會議再度提及這一概念,讓社會各界高度關注:什麼是第三次分配?如何推進第三次分配?此前,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下稱《決定》)。《決定》指出:要重視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發展慈善等社會公益事業。中央提出的有關表述,不僅明確了第三次分配是我國收入分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確立了慈善等社會公益事業在我國發展進程中的地位。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大力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市場化進程中,效率是第一次分配的核心要義。市場主導、效率為先的分配邏輯,一方面激勵了人們的生產熱情,創造了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的輝煌成就,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製造了階層分化與貧富差距。2020年發布的一項央行報告顯示:中國城鎮居民淨資產最低的20%家庭淨資產僅占全部家庭淨資產的2.3%,1%的尖端家庭占據了17.1%的淨資產。面對這一局面,僅靠政府調節維護分配公平,難免力有未逮,這也正是當下強調第三次分配的重要原因。

  突出第三次分配的作用,是黨和國家對收入分配格局進行調整釋放出的重大信號,也是進一步完善分配制度、開創中國特色公益慈善道路、帶領國人走向共同富裕的戰略指引。簡單來說,第三次分配與慈善捐贈的內涵近似,但又不能簡單等同於慈善。第三次分配有別於第一次、第二次分配的關鍵差異,就在於其“非強制性”。

  早在1994年,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就在《股份制與現代市場經濟》中提出了“第三次分配”的概念,表示個人出於自願,在習慣與道德的影響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贈出去,可稱為“第三次分配”。第三次分配的非強制性,意味著推進第三次分配更多需要思想而非制度上的轉變。而這自然和第一次分配、第二次分配的邏輯有所不同。

  要有效引導第三次分配,使其社會效果得以最大化,轉變主流社會的觀念與國家發展的思路是關鍵一步。具體而言,結合時代背景,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係,無疑是重中之重。如果說過去我們對效率強調得更多,那麼今後,公平必須被擺到更重要的位置上。當然,公平也有“結果公平”和“機會公平”之分。一方面,現階段更需要的公平仍然是“機會公平”;另一方面,在經濟上處於優勢地位的群體,也應採取切實行動,改善分配結果上的不平衡與不公平。

  在端正思想的基礎上,理順三次分配之間的關係,對做好第三次分配同樣十分重要。直觀地看,在第一次分配中,市場起主要作用,在第二次分配中,政府起主要作用,而在第三次分配中,起主要作用的經濟主體既受到市場的影響,也受到政府的影響。在分配順序上,第三次分配並不像其名字一樣處於第一次分配與第二次分配之後,而是與前兩次分配平行進行。經濟主體思想觀念的轉變,不僅可以體現為慈善捐贈,也可以通過市場邏輯讓第一次分配變得更加公平;與此同時,政府在第二次分配中所採取的調節措施,也會對第三次分配形成激勵。

  除此之外,企業的行為邏輯,也對第三次分配有著不容忽視的影響。過去的一些企業理論認為:企業唯一的使命就是為股東利益服務。然而今天,業界、學界與政界都日益看重企業在社會責任上的表現。企業想在市場競爭中保持優勢,必須學會在汲取紅利的同時“反哺”社會。我們也欣慰地看到:越來越多的企業將社會責任行為納入經營戰略,積極從事慈善公益事業。企業以讓渡部分利潤的形式為社會出力,不僅可以提升自身聲譽,也有助於形成良好的社會互助氛圍。在第三次分配的過程中,公眾可以從企業的行動中直接獲利,企業也可以收獲長遠的間接利益。

  要讓非強制性的第三次分配有所發展,培育重視公平的理念、改變人們的自利思想,是重要的社會基礎。在西方視角下,以慈善為主的第三次分配只是收入分配體系的點綴。但在我國,追求共同富裕是國家與人民的共同願望,第三次分配自然是不可或缺的一環。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盤和林(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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