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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對中央企業融資實行“兩禁兩控”
http://www.CRNTT.com   2022-01-04 20:25:40


  中評社北京1月4日電/據中國經濟網報道,國務院國資委網站4日發布《關於加強中央企業融資擔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有關說明,對中央企業等各方面對於《通知》的咨詢和疑問進行說明。

  國務院國資委表示,近年來,在對中央企業的日常監管中發現,個別中央企業仍存在擔保規模過高、對外擔保、採取隱性擔保等問題,有的企業還發生了擔保代償損失。《通知》針對日常監管發現的突出問題,對融資擔保範疇、對象、規模等管理要求進行了明確,實現擔保管理規定的完整統一。

  據國務院國資委介紹,《通知》具有幾大特點:一是管控範圍更加“全”。《通知》明確管控範圍包括所有融資擔保,不僅包括為企業融資行為提供的各種形式擔保,同時也包括具有擔保效力的隱性擔保。

  二是管控要求更加“嚴”。一方面,基於同股同權、控制風險原則,對中央企業融資擔保實行“兩禁兩控”:嚴禁對集團外無股權關係企業擔保,嚴禁對參股企業超股比擔保,嚴控對高風險子企業擔保,嚴控對子企業超股比擔保。另一方面,嚴格限制擔保規模。參考目前中央企業擔保規模占淨資產的平均比重、上市公司擔保管理規定等,明確中央企業總擔保規模不超過集團合併淨資產的40%,單戶子企業(含本部)擔保額不能超過本企業淨資產的50%。

  三是管控方式更加“實”。考慮企業擔保屬於重大風險事項,公司法等規定擔保必須由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議,因此,《通知》從中央企業實際管理出發,要求擔保預算由集團董事會或其授權決策主體審批以提高效率,但企業擔保制度和特殊擔保事項仍由集團董事會審批,充分發揮董事會的風險把關作用。

  四是整改要求更加“細”。明確對企業新開展違規融資擔保行為進行嚴肅追責,要求企業對存量違規融資擔保業務限期整改,力爭兩年內整改50%,原則上三年內全部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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