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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CPTPP入會障礙 盜版改非告訴乃論
http://www.CRNTT.com   2022-01-19 22:49:16


為配合CPTPP高標準經貿要求,民進黨政府通過《著作權法》與《商標法》修正草案,凡是盜版、販賣等侵權行為改為非告訴乃論罪。(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月19日電(記者 倪鴻祥)台灣去年9月22日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名義申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後,為配合高標準經貿要求,“行政院”院會20日將通過《著作權法》與《商標法》修正草案,凡是盜版、販賣等侵害著作權人超過新台幣100萬元以上,未來將改非告訴乃論罪。

  由於CPTPP對具商業規模的著作權盜版及散布行為,明定應賦予權責機關得依職權採取法律行動的權限,因此“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去年著手研議《著作權法》與《商標法》相關修法,20日提報“行政院”院會通過,預計2月“立法院”新會期開議審查,若能順利完成三讀,與智慧財產保護的相關法律尚有《專利法》有待修正。

  過去有關盜版、販賣等侵權行為,得由著作權人或原版廠商主動蒐集事證後,再向檢察官提出告訴,這次《著作權法》與《商標法》修正內容,就是將告訴乃論罪改為非告訴乃論罪,也就是檢察官可主動偵辦、起訴。

  有關《著作權法》修正方向,將規定未來只要是以數位格式重製、散布、公開傳輸,且原樣重製, 侵害著作權人超過100萬元以上,即認定非告訴乃論,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商標法》修正方向也比照辦理。

  “行政院”說明,兩個法案修正草案是為積極爭取加入CPTPP,並配合其智慧財產權章節的規定,確保企業公平競爭環境,以期加速智慧財產產業環境與國際接軌,提升產業長期競爭力,加強打擊非法盜版及散布,並加強對著作權人之保護以及強化商標保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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