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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強養老“第三支柱”
http://www.CRNTT.com   2022-03-07 09:02:45


  中評社北京3月7日電/在近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銀保監會主要負責人談及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時表示,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區域擴大到全國範圍,養老理財產品試點擴大到“十地十機構”,養老儲蓄試點即將啟動,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商業養老金業務也正在抓緊籌備。

  經濟日報發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教授李長安文章表示,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號稱養老保險體系的“三支柱”。從制度設計的角度來看,“第一支柱”的功能是兜底保基本的;“第二支柱”是針對就業者附加的養老保險,“第三支柱”指的是個人自願購買的各類養老金融產品。人們可以通過加入商業保險計劃,彌補基本養老保險不足,進而提高養老保障水平。對於中低收入群體來說,“第三支柱”商業保險須努力做到普惠和低成本,才能不斷發展壯大。

  2018年,中國啟動了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明確保費支出可以延遲繳納個稅,來鼓勵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2021年6月,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啟動,要求試點保險公司創新開發投保簡便、交費靈活、收益穩健的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消費者達到60周歲及以上方可領取養老金,且領取期限不短於10年。今年3月1日起,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區域擴大到全國範圍。此外,去年9月銀保監會選擇“四地四機構”正式啟動養老理財產品試點,將擴大到“十地十機構”,以養老為目的的養老金儲蓄也在穩步推進。可以說,中國養老保險的“三支柱”近些年都取得了很大發展。不過,相對於已經基本實現了全覆蓋的基本養老保險而言,“第二支柱”的補充養老保險和“第三支柱”的商業保險要相對滯後一些。尤其是“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尚處於發軔時期,存在著較大的發展空間。

  文章分析,“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相對滯後,原因有很多,主要有這樣三個方面。一是消費者對此類產品的認知度不高。由於商業養老保險的繳費和領取期限比較長,個人購買了一份商業養老保險以後,把保單交給保險公司,期望效用往往會越來越低。二是有關產品偏於保守導致消費者未來收益預期減弱。一些保險產品的定價過高,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的消費需求,也使其應有的保障功能難以充分發揮。三是商業保險機構的積極性不高。不僅消費者參保意願低,由於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開發收益率存在不確定性、風險控制要求高,部分商業保險機構也缺乏熱情。

  文章認為,大力發展中國的商業養老保險,做大做強“第三支柱”,需要從多方面入手。首先,不斷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探索在財政、金融等方面給予更多支持。其次,努力提高廣大民眾特別是中低收入者的參保熱情。除了中低收入者自身要增強保險意識外,商業保險機構也應主動開發普惠型、低成本的養老保險產品。最後,增強產品創新能力,豐富商業養老保險品種,擴大消費者的選擇範圍,並提高風險管理水平,改進服務方式,實現商業養老保險的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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