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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誰的員工?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
http://www.CRNTT.com   2022-03-08 09:38:33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中評社北京3月8日電/據央視新聞報道,“在涉及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勞動爭議中,勞動關係認定是爭議焦點,也是擋在勞動者維權路上的‘第一道檻’。”7日,工人日報聚焦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的報道,在會場內外引發討論。代表委員建議明確企業主體責任,把好用工入口關,盡快補齊法律短板,別讓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困”在勞動關係認定上。

  “我到底是誰的員工”,這一問題一直困擾著“快遞小哥”“外賣小哥”等從業者。

  “以外賣員為例,A公司給他派單、B公司給他投保、C公司給他發工資……把勞動者的勞動關係‘轉暈’了。”全國人大代表、上海閔行區副區長劉艶在調研時發現,除了“層層轉包”,還有企業誘導外賣員註冊為個體工商戶,使其失去“員工身份”。

  “一些平台企業‘甩鍋’設計層出不窮,讓勞動關係認定困難。”中國郵政集團上海市郵區中心郵件接發員柴閃閃代表了解到,僅外賣平台就有8種用工模式。

  在用工鏈條長、主體多元、雇主“隱形”的新業態領域,按傳統“人身從屬性、經濟從屬性和組織從屬性”標準認定勞動關係可能“水土不服”。“剝開各種用工形式的‘外殼’,可以看到勞動者與平台之間的清晰關係。”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代表以外賣員為例分析說,外賣員接受平台的考勤管理,工資發放周期具有固定性,本質上還是平台通過數據和算法對勞動者進行管理。他認為,應明確平台企業的主體責任,嚴禁誘導勞動者註冊成個體工商戶。

  劉艶代表建議,對平台企業及相關配套服務企業實行備案管理制,由人社部門定期加強檢查。同時,參照勞務派遣模式,平台企業只進行一次用工“轉移”,配套企業不得再次轉包。

  確認勞動關係,是對勞動者最基本的保護。法律界代表委員呼籲,給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明確的“法律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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