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連署書的部分,內容提到改革方案將依分區選舉、總量調降、公職過半三原則,修正黨章22條,自2024年第21屆第2任中常委選舉實施;修正後,選任中常委名額由29席降為15席,由黨代表採“單記投票”自全國各選區選出,為確保公職人員席次過半,主席得視需要指派至多10名中常委,以保留彈性空間。
黃健庭表示,公職人員需佔中常委總數的一半,就是要朝向內造化政黨方向前進,未來分區選舉後,可讓中常委針對自己的選區加強經營;投票方式從連記投票改為單記投票,藉此防範換票空間;至於相關選區畫分、席次配置等,將依據黨章訂定的原則,進一步修訂中常委選舉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