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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分期支付員工欠薪,是疫情下的“溫柔以待”
http://www.CRNTT.com   2022-04-06 08:37:16


  中評社北京4月6日電/受疫情影響,部分小微企業無法營業,沒有利潤,卻還需要支付房租和員工工資。面對困境,有企業選擇“棄車保帥”,導致員工被辭、工資拖欠等不少勞動(務)糾紛頻頻發生。3月28日,廣東深圳羅湖法律援助處辦理了一起典型的疫情形勢下的勞動糾紛案。勞動仲裁調解下,10名員工同意企業分期支付所有欠薪,實現企業與員工雙贏。(4月1日《工人日報》)

  疫情的起起伏伏,直接在經濟發展中呈現出來。尤其是對於企業來說,可謂是一場考驗,一道難題:一邊要支付房租,一邊要支付工資,一邊還可能承擔不能履行合同的損失。企業有難,員工不是“局外人”。員工與企業是“一條船上的”,企業能夠劈波斬浪渡過險灘,則大家都能平安無事,否則“企業的船”沉沒來了,“員工的家”也就淪陷了。由此不難看出,企業和員工需要風雨同舟的“共度險灘”。

  報道裡提及的龔某等12人,均系外地來深務工人員。因受疫情影響,公司停業無法正常支付龔某等人的工資。12名員工因拿不到工資,生活費沒有保障,交不起房租,生活陷入困境。他們到法律援助處申請法律援助,最終處理的結果就是“允許分期支付員工欠薪”。10名同意的員工可以陸續領取欠薪,2名不同意的員工也得償所願。

  從法理上來說,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這個時候完全按照法律規定,責令企業“立即還錢”沒有絲毫問題。可是,“溫柔以待”顯得更接地氣,更能實現雙贏。企業能夠慢慢恢復元氣,員工也能有個依靠。

  當然,“允許分期支付員工欠薪”也需要有個規矩:一個方面是,要做到“能早發清就早發清”;一個方面是,既然是“職工的錢”,企業就不能白使用,應該計算合適的利率,或者以股份的形式進行回報,不少企業給員工股份的做法就不錯,激發了員工把企業當家園的熱情,激發了共渡難關的激情。

  允許“分期支付員工欠薪”是一種理智態度。應對疫情影響,需要“分期支付員工欠薪”的善意!逼著經營不好的企業“砸鍋賣鐵支付工資”未必是好事。

   來源:紅網  作者:郭元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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