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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惡劣天氣警告取消後應彈性處理復工
http://www.CRNTT.com   2022-07-03 15:26:37


  中評社香港7月3日電/據大公文匯全媒體報導,勞工處今日(3日)提醒雇主應在熱帶氣旋及暴雨警告過後為雇員提供合理而切實可行的工作安排。雇主亦應在熱帶氣旋或暴雨警告取消後考慮路面、交通及其他情況,彈性處理雇員復工或在家工作的安排(如適用)。這有助維持良好的勞資關係,並確保雇員安全及機構運作順暢。

  勞工處發言人說,在熱帶氣旋或暴雨警告取消後,雇員如遇到實際困難而未能及時返回工作崗位,雇主應體諒個別雇員的情況而作出彈性的處理,例如容許返回工作崗位有困難的雇員在家工作或有較寬裕的上班和復工時間。”

  他續指,由於台風和暴雨均屬無可避免的自然災害,對於因惡劣天氣而未能上班或及時返回工作崗位的雇員,雇主不應無故地不發放他們的的工資、勤工獎或津貼。雇主應瞭解事件的成因,仔細考慮個別雇員的情況,不應輕易處分或解雇有關雇員。

  發言人提醒雇主應遵守《雇傭條例》、《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雇員補償條例》及《最低工資條例》下應負的法定責任及規定。

  雇主不應扣減雇員在《雇傭條例》下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以補償雇員因八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期間,或超強台風後的極端情況存在期間未能上班而損失的工作時間。雇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遵守《雇傭條例》有關規定,可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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