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8日電/據檢察日報報道,隨著信息技術飛速發展和國家大數據戰略深入實施,大數據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的作用愈加重要、日益凸顯。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大數據是信息化發展的新階段”“誰掌握了數據,誰就掌握了主動權”。黨中央高度重視大數據運用在法治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提出:“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數據化、網絡化、智能化。優化整合法治領域各類信息、數據、網絡平台,推進全國法治信息化工程建設。”《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運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推進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等跨部門大數據協同辦案。”最高人民檢察院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認真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明確提出并大力推動實施“檢察大數據戰略”,以大數據運用賦能新時代法律監督。浙江省檢察機關在大數據運用方面走在前列,近年來探索出了一條“個案辦理—類案監督—系統治理”的數字檢察之路,為全國檢察機關提供了很好的示範。各級檢察機關要切實增強大數據戰略思維,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深入實施“檢察大數據戰略”,以“數字革命”驅動新時代法律監督整體提質增效,更好擔負起黨和人民賦予的職責使命。
充分運用大數據提升法律監督質效 更好維護公平正義
黨的十九大以來,檢察機關以內設機構改革為切入點,構建起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四大檢察”“十大業務”法律監督新格局,統籌推進檢察改革,有力推動了各項檢察工作全面協調充分發展。但是,與黨中央部署要求、人民群衆新需求相比,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作用發揮還不够充分。一個突出的原因就是,傳統的受理、審查案件方式,往往只能通過一些孤立的信息點發現單個的法律監督綫索,一些深層次的問題不易被發現。運用大數據的篩查、比對、碰撞,相互獨立的信息點就有了交集、串聯,違法犯罪綫索就能清晰展現,有利於檢察機關高效發現深層次的監督綫索。浙江省檢察機關通過成立數字檢察辦案指揮中心,迭代完善數字檢察系統,2021年推進35個重大類案監督場景應用,實現“一域突破、全省共享”。比如,在強化虛假訴訟監督中,深入排查出民間借貸、勞動報酬、車輛保險理賠、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等領域的“假官司”,查辦1975件,涉及金額5.7億元;向全國檢察機關先後移送各類監督綫索3.5萬餘條,實現了由過去的“人找案(綫索)”到現在的“案(綫索)找人”的轉變,法律監督質效明顯提升。浙江實踐充分說明,大數據賦能更有利於能動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利器”作用,真正為新時代法律監督插上科技的翅膀。各級檢察機關要切實增強掌握運用大數據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找准大數據賦能“四大檢察”的切入點、結合點,更好實現大數據與“四大檢察”深度融合,促進各項法律監督工作提質增效,努力讓人民群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充分運用大數據促進訴源治理 助推提升國家治理效能
數字化、信息化時代,社會各領域均被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滲透或影響,各種違法犯罪的智能化程度也“水漲船高”。無論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還是落實全面依法治國的部署要求,都離不開大數據。習近平總書記突出強調“要運用大數據提升國家治理現代化水平”。檢察機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參與者和促進保障力量,多年來始終立足監督辦案,深入剖析案件反映的傾向性、普遍性問題,及時發出堵漏建制的社會治理檢察建議,促進做好標本兼治的工作。但由於大多是針對個案反映的問題,檢察建議的深度、說服力往往有限。以更優檢察工作質效促進提升國家治理效能,必須與時俱進,以能動履職更好地契合、適應信息化時代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浙江省檢察機關運用大數據檢察監督,通過深挖批量案件背後的制度漏洞,助力發現類案問題、系統性問題,檢察建議更精准、更全面,更有利於助推解決深層問題、提升治理效能。比如,嵊州市檢察院辦理的非標油偷逃稅、危害公共安全、污染環境類案監督,督促相關行政部門依法移送犯罪綫索,聯合開展專項整治、建立監管長效機制,斬斷了非標油交易黑灰鏈。又如,台州市檢察機關通過個案辦理發現部分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仍然享受養老金待遇,經大數據比對,發現批量綫索和監管漏洞,推動在省級層面建立健全防範查處機制。浙江實踐充分說明,大數據給檢察機關更深參與國家治理提供了重要路徑,大數據法律監督為提升國家治理效能提供了檢察智慧。各級檢察機關要站在國家治理的高度,跳出就案辦案的窠臼,自覺將大數據效能和法治效能緊密融合,由傳統的個案辦理式監督向類案治理式監督轉變,善於從辦理個案中發現規律性問題,找到系統性漏洞,提出針對性的檢察建議,促進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全力助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充分運用大數據加強精准精細管理 推動提高檢察管理科學化水平
科學管理是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指揮棒”。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特別是科學技術的發展,不僅檢察監督辦案需要跟進、適應信息化、數字化發展的要求,檢察管理同樣需要與時俱進充分運用好大數據,才能更好釋放檢察生產力、戰鬥力。檢察機關監督辦案等各項活動中產生的海量數據,首先就要體現在、運用在助力檢察科學管理上,這既是信息化、數字化時代加強精准管理、提高管理質效的必然要求,也是更好維護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現實需要。司法責任制改革後,檢察官權力相對集中、自由裁量權加大,加之捕訴一體改革、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推進,檢察官被圍獵的風險更大。如何針對性加強對“案”和“人”的管理,是我們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浙江省檢察機關通過數字化改革,將檢察管理有效融入執法司法制約監督體系,推進內部監督體系變革,促使監督管理更加精准、高效。比如,浙江省檢察院研發建設“數智案管”檢察辦案監督系統,對檢察業務應用系統2.0進行擴展,實現流程監控、質量評查、數據核查、分析研判等案件全周期精准管理。特別是在省委政法委統籌領導下,牽頭建設“政法一體化辦案系統”,推動浙江成為全國首個在省域範圍內實現數字協同辦案的省份,全面推廣數字卷宗辦案模式,不再移送紙質卷宗,2021年開展一體化辦案35萬餘件。案件網上流轉、全程在綫辦理,倒逼執法司法行為更加規範,執法司法機關互相配合、互相制約落得更實。浙江的實踐充分表明,大數據是推動檢察管理迭代升級的關鍵變量,是推進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各級檢察機關要切實增強運用大數據加強管理的意識,全面提升檢察管理的精細化水平。在“案”的管理方面,要積極推動政法各單位之間案件數字化移送,實現從立案到執行的全方位自動監控和預警;充分利用檢察業務應用系統的辦案流程數據,加強對案件辦理全流程監控、案件質量評查監督,加強案件管理的智慧研判,提升數字化案件監督管理質效。在“人”的管理方面,要積極將監督辦案等數據進行整合,探索符合檢察工作特點的考核數據分析方法,進一步提升考核的全面性、科學性;建立隊伍管理數據分析研判模型,助力提升隊伍管理的科學化水平。將幹預過問司法辦案等重大事項填報數據與案件辦理數據進行關聯分析,加強檢察人員辦理案件、律師代理情況動態分析監測,提升廉政風險預警防控的精准性,助力建設一支過硬檢察隊伍。
在提升法律監督質效的目標指引下,數字檢察實踐正深刻影響著傳統的檢察認知、檢察行為以及檢察工作運行機制。各級檢察機關要學深悟透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大數據的重要論述精神,將檢察大數據戰略思維貫穿檢察辦案全過程和各方面,更好地推進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更好地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為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貢獻更大力量!
(作者童建明為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本文章原載於《大數據法律監督辦案指引》一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