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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澎湃新聞) |
中評社北京8月3日電/據澎湃新聞報導,據商務部網站消息,針對“有企業關心,對台灣地區出口天然砂政策是否有調整?”一問,商務部回應稱:“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決定暫停天然砂對台灣地區出口。相關措施自2022年8月3日起實施。”
在此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竄訪台灣,公然挑釁一個中國原則的當下,商務部上述措施備受世界關注。
根據現有資料顯示,天然砂是由自然條件作用(主要是岩石風化)而形成的,粒徑在5mm以下的岩石顆粒,包括天然海沙、湖沙、河沙或碎石砂(即礦物天然分裂為細小的砂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020年)》和《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2017年)》,除了有商業提取價值的金屬礦砂歸入第二十六章以外,品目25.05包括各種天然海沙、湖沙、河沙或碎石砂(即礦物天然分裂為細小的砂粒),但不包括人工(例如,破碎)制得的砂及粉(歸入品目25.17或按有關石料歸類)。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大陸第一次暫停天然砂對台灣地區出口。根據商務部2007年的文件顯示,當時台灣地區天然砂進口量的90%以上來自大陸。
2005年8月,大陸提出了抑制“高污染、高能耗、資源性(兩高一資)”產品出口的宏觀調控政策。天然砂屬於資源性產品範疇,出於保護資源和環境、實現經濟可持續性發展的需要, 2006年12月,商務部會同海關總署發布第87號公告,宣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恢復禁止天然砂出口措施。
考慮到港澳地區無砂石資源,用砂量90%以上依賴內地進口,台灣地區天然砂進口量的90%以上來自大陸的實際情況,為支持台港澳地區經濟和營建業的發展,87號公告同時規定對台港澳地區出口另行規定。2007年2月,內地與港澳特區政府在CEPA框架下分別簽署了《內地與香港/澳門天然砂貿易合作機制》,內地對港澳地區的天然砂出口自3月25日起正式恢復。對台灣地區天然砂出口我們始終持非常積極的態度來推動,但由於各種復雜原因,對台天然砂出口還處於暫時停滯狀態。
2007年11月14日,時任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唐煒、外貿司副司長梁樹和出席國台辦新聞發布會時,介紹了大陸恢復天然砂對台出口的相關情況,並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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