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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院執行養老詐騙案件財產二十億餘元
http://www.CRNTT.com   2022-08-25 10:57:12


 
  該負責人指出,一些犯罪分子以響應國家政策、投資老齡事業等所謂“合法”名義掩飾非法之實,這類犯罪往往形成較為固定的犯罪團夥,從一般業務員、部門團隊經理、財務負責人到實際控制人,各層級界限清晰、分工明確,有的案件中還存在專門負責資金轉移、隱匿的人員。不少犯罪團夥有專門的話術、專業培訓、專門套路,有的還邀請明星、“專家”站台,老年人對此難辨真假,大量老年人“養老錢”被騙。

  大力加強追贓挽損

  最高法刑三庭負責人表示,人民法院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做好涉案財物清運、財產變現、資金歸集、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眾經濟損失,最大限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專項行動以來,湖南法院已審結養老詐騙案件執行到位金額1.35億餘元;四川法院審理的“桂森苑”養老公寓非法集資案兌現1100餘名集資參與人1.04億餘元,兌現率100%;江西南昌“老慶祥”案,法院多措並舉,通過打包拍賣、線上線下雙軌登記等措施,破解集資參與人眾多、涉案財物復雜等難題,執行到位2.69億餘元,清退比例達50%。

  為依法有效推進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這批案例主要集中在重點打擊的六類養老詐騙犯罪。案例一,被告人以提供“養老服務”為名,承諾高息回報、享受床位優先居住權、入住打折等誘騙老年人大額預存消費投資,實施非法集資。案例二,被告人以投資“養老項目”為名,承諾高額福利消費卡、貨幣分紅等為幌子,引誘老年人投資“養老公寓”項目,致使老年人錢財遭受損失。案例三,被告人以銷售“養老產品”為名,利用虛假宣傳獲取老年人信任,鼓吹投資收藏品能夠獲得高額利潤,騙取老年人高價購買廉價批發的收藏品,收藏“藝術品”變成高價購買贋品。案例四,被告人以宣稱“以房養老”為名,誘騙老年人抵押房屋獲得資金,再購買所謂高收益的理財產品,行非法集資之實。案例五,被告人以代辦“養老保險”為名,謊稱有能力代辦“養老保險”,騙取老年人錢財。案例六,被告人以開展“養老幫扶”為名,以義務診療、免費醫療咨詢等獲得老年人信任後,誇大病情、虛構保健品為“特效”藥品,誘騙老年人高價購買保健品。6個案例從不同角度揭露了養老詐騙“套路”手段及其危害,幫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識和識騙防騙能力,有利於最大限度擠壓“行騙空間”。

  著力推動整治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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