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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來新疆與台灣在國家疆域中的戰略地位與治理模式比較
——兼論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對台灣統一後治理的啓示
http://www.CRNTT.com   2022-09-08 11:35:12


  中評社╱題:近代以來新疆與台灣在國家疆域中的戰略地位與治理模式比較——兼論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對台灣統一後治理的啓示 作者:陳鈺婷(漳州),閩南師範大學學生;王建民(漳州),閩南師範大學兩岸一家親研究院名譽院長、教授

  【摘要】近代以來,西部邊疆新疆與東部海疆台灣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國家治理中均具有特殊重要地位。晚清政府曾在19世紀末對優先保新疆還是保台灣進行了激烈爭論,并達成優先保疆結論,有效維護了國家主權和安全。在維護新疆與台灣疆域及治理問題上,歷屆中央政府所面臨的內外威脅、宗教信仰與文化教育等方面也均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在歷史進程中逐步形成與發展的新疆屯兵戍邊治理尤其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治理模式,對統一後的台灣治理具有一定的啓示與借鑒意義。台灣統一後,可將經過改良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治理模式與“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相結合,組建台灣新型發展建設集團,負責承擔統一後重建、能源與軍工等重要領域建設、兩岸海上海下交通體系建設、協助維護海防與治安等任務,更好推進與落實“一國兩制”台灣方案。

  習近平主席在2021年10月9日紀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會上發表的重要講話中提出:“台灣問題因民族弱亂而產生,必將隨著民族復興而解決”“祖國完全統一的歷史任務一定要實現,也一定能够實現”。習近平主席這一重要講話向全世界傳達了兩岸統一的強烈決心,同時也表達了全體中華兒女維護國家主權完整的共同意志。兩岸統一之後,台灣的有效治理就會很快被提上中央重要議程,為此需要早做謀劃。觀察研究近代以來西部邊疆新疆治理經驗與模式,特別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治理經驗,對統一後的台灣治理有一定借鑒價值與啓示。

  一、近代以來新疆與台灣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國家治理中的地位比較

  (一)晚清政府對優先保疆還是保台的爭論

  同治十年(1871年),沙俄藉口新疆局勢混亂,妨礙其邊境安寧,出兵侵占伊犁。同治十一年(1872年),沙俄又與阿古柏①政權達成《喀什噶爾條約》②,將勢力發展至南疆。次年,即同治十二年(1873年),英國也加緊了對阿古柏的拉攏,并為其提供軍事援助。西部邊疆新疆的國家主權與安全形勢出現新的危機。左宗棠提出“重新疆者,所以保蒙古;保蒙古者所以衛京師。西北臂指相連,形勢完整,自無隙可乘”,因此,收復新疆迫在眉睫,“若新疆不固,則蒙部不安,匪特陝、甘、山西各邊時虞侵軼,防不勝防,即直北關山,亦將無安眠之日。”同年春天,左宗棠在寫給總理衙門的復信中,詳細分析了敵我雙方的形勢,并明確提出了收復新疆的重要性與具體方案。他指出:“就兵事而言,欲杜俄人狡謀,必先定回部;欲收伊犁,必先克烏魯木齊。如果烏城克復,我武維揚,興屯政以為持久之謀,撫諸戎俾安其耕牧之舊,即不遽索伊犁,而已隱然不可犯矣。烏城形勢既固,然後明示以伊犁我之疆索,尺寸不可讓人。”③由於左宗棠的積極努力爭取,清廷開始謀劃保衛新疆的部署,陸續派出軍隊出關。

  然而,幾乎同時,東部海疆告急。同治十年(1871年),琉球商船遭風飄至台灣八瑤灣,被牡丹社“生番”殺害54人,同治十二年(1873年)又發生了小田縣民4人被害。日本政府以此為由與總理衙門爭論,總理衙門大臣強調琉球為中國所屬。而日本卻以琉球歸日本版圖,且以總理衙門所說“生番”所處為政教未及的化外之地為由侵略台灣,同治十三年(1874年),日本對台灣進行軍事調查、繪製地圖并率軍登台,當年7月即完成對台灣各設的征討和籠絡,并建立都督府,妄圖長期控制台灣。清政府急令福州船政大臣沈葆楨前往處理,在與日本交涉的同時強化台灣防務、安撫居民。10月31日,中日簽訂《北京專條》,清廷收回台灣全島,賠付日本被害難民撫恤銀10萬兩,以及付銀40萬兩留用其所修建設施,12月底,日軍撤出台灣。東南海疆危機的再現使清廷朝野震動,鞏固海防不可拖延。時任直隸總督李鴻章於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初二(1874年12月10日)呈上《籌議海防折》,主張放棄新疆,認為“徒收數千里之曠地,而增千百年之漏厄,已為不值”,且“兵力餉力萬不能逮,不必急圖進取”,并且,他還認為新疆毗鄰俄國,南近英屬印度,“即勉圖恢復,將來斷不能久守”,“而論中國目前力量,實不及專顧西域”。④他的結論是:對已經出塞和準備出塞之軍“可撤則撤,可停則停”、“其撤停之餉,即勻作海防之餉”。李鴻章提出的暫緩西征、全力經營海防之觀點無疑對西征之軍釜底抽薪。

  於是,處於西方殖民浪潮中的晚清朝廷迎來了新的兩難抉擇:西部邊疆新疆與東部海疆台灣同時受到入侵威脅,是兩邊兼顧還是保一捨一?如果二者兼顧便會力不從心,如果保一捨一,卻又保誰捨誰?以左宗棠為首的塞防派與以李鴻章為首的海防派展開了一場激烈的對有限財力如何分配及防務重點的海防塞防之爭。

  李鴻章認為“新疆不復,於肢體之元氣無傷;海疆不防,則腹心之大患愈棘”。左宗棠對李鴻章完全放棄塞防的觀點毫不認可,認為西北塞防已有一定基礎,如果前功盡棄,是“自撤藩籬,則我退寸而寇進尺”,不僅會丟失西部,還會對北方造成極大威脅,因此提出“東則海防,西則塞防,二者并重”。但他深知,二者兼得實為空想,於是在後期主張壓縮海防經費收復新疆。同為封疆大吏,左、李二人都深知,以財政現狀而言,想塞防、海防并重是不可能做到的,必須捨棄一方,否則二者皆失。為決斷到底選擇海防還是塞防,恭親王奕訢主持召開軍機處會議,郡王、六部、九卿等高級官員94人在內閣政事堂歷時20餘日,雖未達成一致意見,但捨棄新疆、停罷西征的言論甚囂塵上。

  光緒元年二月初三(1875年3月10日),慈禧密諭左宗棠:“中國不圖規復烏魯木齊,則俄人得步進步,西北兩路已屬堪虞,且關外一撤藩籬,難保回匪不復嘯聚肆擾近關一帶。關外賊氛既熾,雖欲閉關自守,勢有未能”,“現在通籌全局,究竟如何辦理之處,著該大臣酢度機宜,妥籌具奏。”要求左宗棠“通盤籌劃,詳細密陳”。⑤顯然,在慈禧看來,問題根本不是要不要守祖宗之地,而是哪塊地更緊急,更要命。新疆是西北屏障,必須保住,雖然海疆同樣關乎京師安危,此前教訓還歷歷在目,但畢竟當下沒有爆發大規模戰爭的可能。

  左宗棠於三月初七(4月12日)呈上《復陳海防塞防及關外剿撫糧運情形折》和《遵旨密陳篇》,明確指出“竊維時事之宜籌,謨謀之宜定者,東則海防,西則塞防,二者并重”,“停兵節餉,於海防未必有益,於塞防則大有所妨,利害攸分,亟宜深思審處也”。⑥於是,清廷稍後的表態是:一方面指出左宗棠所謂“停兵節餉,於海防未必有益,於邊塞大有所妨,所見甚是”;同時也反對左宗棠海防經費“無待別籌”的企圖,稱“各省設防,事屬經始,需款較巨……尚待與各省疆臣共相經畫者也”。清廷表面上二者兼顧,但實則支持在不放棄海防的同時重點保住新疆。

  光緒元年三月二十八日(1875年5月3日),清廷諭旨明確指出,西征軍餉“不得不竭力圖維,先其所急”,議定:令各省提前預解300萬元,准左宗棠借洋債500萬元,由戶部借庫銀200萬元。按照左宗棠原奏和戶部的商議結果,借款應從各省拖欠西征軍餉內按年撥還。但清廷卻否決此議,強令戶部所借的庫款200萬元由粵海等關海防經費項下“陸續扣還”。此外,光緒元年十月十一日(1875年11月8日),清廷特下諭旨《諭各省關速解西征年終滿餉及歷欠月餉否則即由左宗棠等指明嚴參》,其中不止傳令各省,還傳諭粵海關監督等,這一舉動鮮明地表達清廷的態度:重西輕東,西部新疆優先的戰略。

  至此,晚清政府對“海防”“塞防”的爭論告一段落,收復新疆的重任落到左宗棠身上。左宗棠以堅定必死的決心,抬著棺材親赴新疆,新疆終於得以收復,保住了西部邊疆。但忽視海防卻留下巨大的後患,在數年之後表現則更為突出,1894年的甲午戰爭,清政府敗北,自此失去台灣,東南沿海門戶大開。

  (二)西部邊疆新疆與東部海疆台灣在國家主權與安全中均具有特殊重要性

  新疆處於亞歐大陸腹地,是陸上絲綢之路的重要信道,獨特的地理位置使其在歷史上就是溝通東西方的戰略要衝,“三山夾兩盆”的特殊地理格局讓新疆成為歷史上世界東西方交流的重要舞台。新疆是內陸地區,與周邊多個國家或地區直接接壤,歷朝的中央政府都能够通過陸地直接駐扎戍邊,同時暢通西亞、中東、中歐等廣大地區。

  台灣屹立於祖國東南海面之上,是海上絲綢之路的必經之地,自宋元以來被朝野視為沿海數省之門戶,與大陸海防一體,不可分割。它四面環海,孤立於海上,需要通過海路、水兵才能够實現戍邊保衛。同時因為台灣完全不與大陸接壤,導致台灣的管轄在當時的環境條件下困難重重,台灣的有效治理面臨嚴峻挑戰。如果台灣處於中央有效管轄內,則東南沿海發展有所屏障,國家海上主權更加有力;台灣一旦被他人利用,就成為了鎖住我國發展的有形鏈條,即如今美國在太平洋布下的所謂“第一島鏈”。

  新疆與台灣二者皆為國家兩大重要門戶、重要通道,缺失新疆,則華北內陸岌岌可危;缺失台灣,則東南各省唇亡齒寒。二者在國家主權與安全中的重要性不可比擬,缺一不可。

  (三)西部邊疆新疆與東部海疆台灣面臨的內外威脅的相似性

  新疆與台灣由於特殊的地理位置,都曾有著被內外勢力同時裹脅的屈辱歷史。

  新疆自16世紀起就頻繁受到沙俄及中亞各國的侵略騷擾,由於中央政府受制於多種因素,對新疆治理時緊時鬆。同時,因其獨特的地理位置和廣袤的地域資源,新疆自古以來都是多民族、多宗教融合的舞台。因此,生存資源的奪取直接誘發了內部各類勢力進行鬥爭。新疆與中亞五國之間存在著九大同源跨國民族,多個民族相繼建國,并享有了國家賦予它們的特殊地位和利益,這對生活在中國新疆境內的同源族人無疑在心理上造成了巨大的衝擊,導致民族情緒極端化并呈現政治化的趨勢,“東突”勢力藉此而來,給新疆社會的團結穩定及地區安全構成了現實威脅。⑦

  就受外部威脅而言,台灣的歷史與新疆有著諸多相似之處。1624年荷蘭殖民者入侵南台灣,1626年至1642年西班牙殖民者侵占台灣,後被荷蘭人驅逐,荷蘭殖民者盤踞台灣38年。直到1661年,民族英雄鄭成功驅逐荷蘭殖民者收復台灣,明鄭治台22年,直到1683年清政府統一台灣。然而,明治維新後的日本逐漸強大,一直企圖侵占台灣。1894年,日本蓄意挑起中日甲午海戰,1895年迫使清政府簽訂《馬關條約》,台灣和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日本在台灣開始了長達51年的殖民統治,直到1945年日本發動的侵略戰爭失敗,台灣才歸還中國。然而,短短不足5年時間,在內戰中慘敗的蔣氏政權退守台灣,拉開了長達70餘年的兩岸對立與分裂局面,至今尚未統一。特別是如今島內“台獨”分裂勢力掌握政權,勾結外部反華勢力,大搞“台獨反中”活動,直接威脅國家主權和安全。可以說,直至今日,新疆與台灣依然是國家主權與安全的兩大高風險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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