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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要素市場亟待治理的四大難題
http://www.CRNTT.com   2023-04-21 08:57:14


  中評社北京4月21日電/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加快發展數字經濟,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群。”作為數字經濟重要組成部分的數據,是我國經濟發展建設的新型生產要素。而數據要素具有可復制性、非標準化、權屬關係複雜等特徵,數據要素交易存在安全脆弱性,數據要素經營主體間存在信任缺失,不利於數據要素市場的充分流通。迫切需要加強數據要素市場治理,健全完善數據治理制度體系,明確數據權屬,完善數據交易規則,形成更為安全高效的數據要素市場。

  我國具備構建大型數據要素市場的數據規模與量級各項條件,但數據要素市場存在黑暗數據、信息孤島、數據標準缺失以及數據信息安全等亟待解決的問題。

  “黑暗”數據存量較大,數據要素價值挖掘力度不夠。“黑暗”數據被定義為未知、未識別或未使用的數據,是一種未充分利用的數據資產,也被稱為睡眠數據。企業忽視“黑暗”數據的業務價值與風險,對這些具有潛在要素價值的數據挖掘力度不夠,將增加企業不必要的資源與成本浪費。

  數據共享不足,催生“數據孤島”現象。數據孤島是指信息化建設的不平衡導致個人與企業間、企業內部、企業之間、企業與政府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共享渠道缺乏等不足,形成孤立數據島嶼。數據孤島降低了社會內部數據要素溝通效率,增加了社會使用數據要素的成本。

  數據標準不統一,降低數據要素交易活躍度。企業內部數據之間存在的定義不清、口徑不同導致的無法兼容,增加企業內部不同部門數據整合與數據交互成本。清華大學調研數據顯示,在各部門實現共享的政務數據僅占部門總數據的18%。

  用戶權益得不到保障,個人數據信息存在安全洩露風險。數據安全關係著企業品牌“生死”,但目前企業用戶數據的管理和技術水平參差不齊,甚至有些企業缺乏技術運維方面的專業安全人員,同時產生數據價值歸屬問題,出現“你的數據不一定是你的”“你的數據不知道在哪裡”等現象,用戶數據存在信息安全洩露風險。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顯示,2022年,82.3%網民表示由於個人信息洩露對日常生活造成影響,49.7%網民認為出現個人信息洩露情況。

  數據要素作為數字經濟時代的關鍵要素,其重要性日益凸顯,構建優質安全高效數據要素市場,加快發展數字經濟,需多措並舉加強數據要素市場治理,健全完善數據治理制度體系,形成更為安全高效的數據要素市場。

  強化關鍵核心技術自主攻關。運用數字與智能技術雙輪驅動,引入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支持發展自動化、智能化數據治理技術,在為數據要素市場發展貢獻一批得力技術工具的同時,加快數據要素交易可追溯、加密、監督技術研發與普及,夯實數據要素市場發展的安全基礎。制定數據產品技術與安全標準,動態化、情景化、結構化制定脫敏標準,推進數據資源高效流通。以保護個人、組織的合法權益與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為出發點,根據特定場景,通過應用隱私計算技術實現平台對數據的不可見,統籌數據價值釋放與個人隱私信息保護,實現隱私保護前提下的數據自由流轉與應用。

  健全數據要素市場交易體系。完善全國性數據要素交易場所制度,加強對平台數據的監管,規範數據市場交易行為。探索建立數據要素市場准入分類分級數據安全管理體系,將公共數據根據敏感性劃分為可商業化、謹慎商業化、不可商業化等級,對於敏感性較高的數據,例如涉及國家機密數據則不可商業化,對於存在一定敏感性的商業數據則可採取審核制,例如資質發放方式謹慎商業化,對於一些敏感性較低的公共數據則可直接實行商業化。完善數據要素場內規範化交易渠道,推動數據要素市場場內交易活動更加簡便靈活,以規範化數據要素交易市場替代不正規數據要素交易方式,將數據要素交易納入陽光下,構建數據要素交易活動全鏈條可追溯機制,實現數據要素經濟價值與社會價值的統一。

  破解數據要素市場共享壁壘。以立法明確各類數據共享範圍,明確數據共享主體的權利與義務,統一規範數據共享標準,推動數據要素跨部門協同合作,促進公共數據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安全高效共享。與此同時,建立健全數據管理制度,倡導數據價值的流通與共享。鼓勵和督促大企業開放數據,破除數據壟斷行為,提高數據要素交易公平性,提升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效率,形成一個健康可持續的數據要素交易市場。積極參與並制定兼顧數據安全與數據有序國際流動的國際標準,促進數據要素跨境流通參與國際合作,為暢通國內國際雙循環、構建新發展格局創造良好條件。

  增強數據要素市場治理能力。通過分類分級、權益分置方式制定更加明晰的“一數多權”的數據權屬界定規則,確保數據相關主體合理權益,形成政府、市場和社會協同的數據治理格局。與此同時,根據規模、供需情況等市場發展實際,搭建協同高效數據要素交易平台,建立健全安全、成熟、完善、穩定的數據要素市場治理制度體系,為數據要素流通創造安全市場環境,促進數據高效流通。加強數據治理經營主體培育,鼓勵經營主體探索數據要素質量提升機制,開放社會主體參與平台秩序維護,持續優化數據要素市場結構,實現市場供需匹配,充分釋放數據要素市場價值。

  來源:學習時報  作者:黃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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