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發揮防範警示震懾作用
王毅強調,當前,中國發展進入戰略機遇和風險挑戰並存、不確定難預料因素增多的時期。面對嚴峻挑戰,我們必須保持戰略定力,知難而進、迎難而上,敢於鬥爭、善於鬥爭,包括善用法治武器,不斷豐富和完善對外鬥爭法律“工具箱”,充分發揮法律作為國際秩序“穩定器”的積極作用。制定對外關係法,旗幟鮮明反對一切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反對任何單邊主義、保護主義、霸凌行徑,針對外國對中國的干涉、制裁、破壞等行徑,明確反制、限制性法律規定,有利於發揮防範、警示和震懾作用,為中國依法行使反制裁、反干涉的正當權利提供法律依據,有利於以法治方式手段堅定有效維護國家利益,也有利於更好維護國際公平正義。
另據中新社報導,對外關係法分為總則、對外關係的職權、發展對外關係的目標任務、對外關係的制度、發展對外關係的保障、附則,共六章45條。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29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制定對外關係法體現了中方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的外交政策宗旨,反映了中方對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強烈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