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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化系統化常態化開展警示教育
http://www.CRNTT.com   2023-12-21 10:16:30


 
  認真檢視影響警示教育作用充分發揮主要因素

  經過多年實踐,各級各部門對警示教育的意義、作用、方式等都有了一定認識,進行了許多有益探索,但從宏觀環境看,黨面臨的“四大考驗”“四種危險”將長期存在,影響警示教育作用發揮的一些因素仍然存在,必須與時俱進加以解決。

  形式固化和對象泛化的問題。在此次調研的問卷調查中,超過一半受訪者認為當前警示教育最大的短板,是重說教、形式單一、受眾主動參與積極性不高。當前,各級各部門開展警示教育,主要以觀看警示教育片、參加庭審旁聽、參觀紀法教育基地等方式為主,灌輸式教育占多數,區分受眾需求不夠精細,存在“一刀切”“一鍋煮”現象,分層分類開展針對性警示教育偏少。此外,當前對各單位如何開展警示教育還缺乏規範引導,有些單位一味突出現場感、儀式感,弱化了對警示教育內容針對性、有效性方面的要求,容易滋生形式主義。

  問題導向和合理引導的問題。有的警示教育過於突出腐敗人員個人經歷和性格特徵,將宣教重點放在貪腐的形式、數量等方面,沒有把重心放在剖析腐敗對個人事業、家庭幸福、政府公信力、黨和國家形象的破壞性、嚴重性上,沒有把重點放在“為什麼會出現這類腐敗問題”“如何防止這類腐敗問題重演”的問題剖析和規律探索上,甚至個別宣傳報導過於故事化寫作,忽視了政治題材的嚴肅性,一味在標題設計和內容撰寫上求新求異,存在追求流量化、娛樂化、獵奇化的傾向。

  警示教育效果評估難的問題。一些地方和單位雖然把開展警示教育納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的重要內容,但在落實層面上沒有明確突出黨委(黨組)主體責任,紀檢監察機關與組織、宣傳等部門之間缺乏聯動互動,削弱了警示教育的整體效果。在責任考評方面,警示教育效果缺乏可量化的評價機制,缺乏有效的衡量標準和反饋渠道,很難對警示教育開展效果不佳、導致問題重復發生的相關單位及責任人進行有效問責,往往是案發後再提出整改,沒有形成反饋管理監督的閉環機制。

  著力提升警示教育針對性有效性和感染力穿透力

  警示教育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有力抓手,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持續淨化政治生態的現實需要,是一體推進“三不腐”實現標本兼治題中應有之義。紀檢監察機關要把警示教育工作擺在重要位置,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創新方式方法、優化內容供給、完善反饋機制,不斷提升警示教育針對性有效性。

  提高政治站位,嚴防形式主義。站在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高度,強化對警示教育重大政治意義的思想認識。開展警示教育必須把政治性放在第一位,剖析案件時必須深刻闡釋典型案件的危害性特別是政治危害性,挖掘深層次的政治根源,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從政治角度吸取教訓,明大德、守公德、嚴私德。要從講政治的高度來審視、糾治警示教育開展過程中的形式主義,適時開展督導檢查,選擇典型案例公開通報,著力解決“警示教育開展轟轟烈烈、事後問效無動於衷”等問題。

  發揮典型案例作用,用好“身邊人身邊事”。深度挖掘案例資源,用足用好反面典型“活教材”,持續釋放執紀執法必嚴的強烈信號。針對典型案件暴露出的問題,督促案發單位查漏補缺、建章立制,壓縮腐敗生存空間和滋生土壤,堅決防止同類違紀違法行為在同一部門或同一崗位卷土重來、反復發生。注重突出警示教育的嚴肅性,紀檢監察機關到違紀違法黨員幹部所在地方或單位黨委(黨組)宣布處分決定時,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抓住時機做好現場警示教育。要綜合運用教育方法,緊貼警示教育對象和內容實際需求,通過聽取職務犯罪人員懺悔演講、參觀警示教育基地、黨風廉政基礎教育、談話誡勉等方式,持續督促黨員幹部自警自省,綳緊紀律這根弦。

  注重協同聯動,推動形成工作閉環。完善黨委、紀檢監察機關、案發單位的協同機制,推廣“會議+警示”“剖析+堵漏”“回訪+關愛”閉合教育模式,有效銜接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委監督推動責任、案發單位整改責任,形成工作閉環。紀檢監察機關在案件查處之初,就要注意收集整理警示教育相關素材,剖析誘因、總結教訓、制定措施;在案件查處後,要認真組織發案單位召開黨支部宣布處分決定會、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領導幹部警示教育會,向黨內公開有關案情,向社會公開整改情況;針對個案或類案呈現的特徵,系統謀劃開展明紀、明法、明德、明責相關工作,將警示教育中的釋紀釋法環節融入黨內政治生活、黨校培訓、廉潔文化建設等工作。

  創新方式方法,提升感染力穿透力。在鞏固深化傳統警示教育方式的基礎上,探索運用沉浸式、情景式、交互式、體驗式等手段開展警示教育,讓教育對象把自己擺進去、把情感擺進去,真正有所觸動。在警示教育活動開展中,要注重運用品牌效應,打造特色亮點平台,提高社會知名度與參與度,加強警示教育、廉潔教育內容的宣傳推廣和二次傳播。條件成熟的地方可以把受教育群體延伸到企業、學校及領導幹部家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持續擴大警示教育覆蓋面。

  堅持效果導向,科學構建評價體系。圍繞警示教育開展頻次、開展質量、開展效果,構建科學的警示教育質量評價反饋機制,推動警示教育效果評價從被動向主動轉變。在警示教育頻次方面,重點評估開展次數、覆蓋對象等因素;在警示教育質量方面,重點評估組織是否嚴密,內容是否緊貼實際,剖析是否深刻透徹,工作開展是否分級分類並且突出“關鍵少數”及重點崗位;在警示教育效果方面,重點看案發單位是否產生整體關聯性預防效果,建章立制是否科學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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