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下達災後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能力領域國債資金預算1075億元,支持京津冀等12個省市的1508個項目。其中,重點支持《以京津冀為重點的華北地區災後恢復重建提升防災減災能力規劃》明確的建設項目。“具體包括學校、醫院等教育和醫療衛生機構,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的災後恢復重建。同時,通過支持水庫除險加固、河道治理等工程,幫助相關地區更好應對極端天氣,進一步提升防災減災能力。”王建凡說。
其次,安排東北地區和京津冀受災地區等高標準農田建設補助資金預算1254億元,支持全國1336個縣新建、改造提升高標準農田以及修復災毀農田共5400萬畝。財政部農業農村司副司長魏高明表示:“我們將提高建設質量,加快預算執行進度,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確保建一塊、成一塊,真正建成旱澇保收、高產穩產的現代化良田。”
最後,下達重點自然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工程補助資金(氣象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預算50億元,支持全國30個省份的45個氣象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進一步提升氣象監測能力、氣象預報預警服務能力以及人工影響天氣能力。
規範資金使用
如何提高國債資金分配使用的規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備受社會關注。
財政部已於近日制定有關管理辦法,從國債資金用途、資金分配和預算下達、資金使用管理、績效管理、監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指導地方財政部門管好用好國債資金,切實提高國債資金使用效益。
“對擠占挪用國債項目資金等問題,按有關規定嚴肅追責。壓實地方主體責任,加強多方聯合監管,加強項目開工建設、資金使用等監督檢查,推動項目順利建設實施,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教授吉富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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