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計劃》重點突出了“三個結合”:一是宏觀著眼與微觀著手相結合,從市場環境、法治環境、政務環境、開放環境這“四大環境”,對打造一流營商環境作出了部署。二是目標導向與問題導向相結合,明確提出“四大環境”的建設目標,同時聚焦經營主體反映強烈的問題,作出有針對性回應。三是一體推進與示範引領相結合,專門設立一章,對深入實施“灣區通”工程作出部署。
郭蘭峰表示,這些文件和此前出台的大灣區有關文件一脈相承,都是為了支持香港、澳門保持長期繁榮穩定,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更好發揮自身作用,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與有關部門和地方一道,全力抓好文件貫徹落實,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行穩致遠。
廣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張虎說,廣東將重點從三個方面促進大灣區營商環境邁上更高水平:一是推動大灣區內地九市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在深圳、橫琴試點進一步放寬市場准入。二是強化與港澳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擴大“灣區標準”清單,加快推動“灣區認證”工作,推進全國首批內外貿一體化試點。三是加快推進橫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設,在要素流動、產業合作、跨境服務等方面先行先試。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表示,開發建設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是支持香港經濟社會發展、提升粵港澳合作水平、構建對外開放新格局的重要舉措。香港憑著“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以及高度法治化、市場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將深化港深合作,落實前海總體發展規劃,繼續發揮作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以及國際航空樞紐的優勢,助力前海加快推動規則銜接、機制對接以及現代服務業發展。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橫琴規劃”對橫琴的空間布局、產業發展、民生融合、城市建設等領域作了詳細部署,是明確橫琴合作區未來15年發展計劃的統領性文件。澳門特區政府將和橫琴合作區進一步加強合作,按照“橫琴規劃”訂立的目標,充分結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規劃(2024-2028)》以及澳門“1+4”產業發展策略,務實推進合作區建設,全力完成好“橫琴規劃”的各項任務。
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覃偉中介紹,深圳將全面落實好前海總體發展規劃,深化深港更緊密合作。深圳將在商事制度改革、放寬市場准入、公平競爭等領域推出若干改革舉措,建好用好前海聯合交易中心、電子元器件和集成電路國際交易中心。主動對接香港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深入實施“灣區通”工程。推動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落地,打造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試驗平台。此外,要突出智慧宜居,全力推動城市規劃建設治理再上新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