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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政黨補助金發放綠藍白都各有用途
http://www.CRNTT.com   2024-02-16 15:51:32


 
  而在“二零二四”大選中的“不分區立委”選舉部分,根據《政黨法》規定,政黨票得票率達百分之三以上的政黨,可獲得每年每票五十元的政黨補助金,直至該屆立委任期屆滿,在該屆“立法院”的四年屆期內,每年都可以領取政黨補助金。
  
  雖然有十六個政黨提名候選人參加“不分區立委”選舉,但衹有民進黨、國民黨和民眾黨三個政黨的得票率超過百分之三,因而在今後四年內,每年都可以領取政黨補助金。其中民進黨為(每年,下同)獲得二億四千四百五十五萬元(四百八十九萬一千零六十),國民黨為二億三千八百二十一萬元(四百七十六萬四千二百九十三票),民眾黨為一億五千二百零一萬元(三百零四萬三百三十四票)。
  
  民進黨發言人卓冠廷日前表示,這筆補助金主要投入到黨務的日常運作使用。
  
  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指出:“會依照往例,把政黨補助款運用在全國的縣市黨部,中央黨部的營運基本的經費當中。”從黨工的人事費,到各縣市黨部,像是水費電費租金等等的基本開銷,都是國民黨拿到補助款後,首要支出的經費項目。
  
  民眾黨副祕書長許甫表示:“我們的黨部,其實過去來講是相對狹小的空間,我們第一個會尋覓一個比較新的黨部,可以容納我們各個組織的人,都在同一個地方辦公。”拿到補助款的第一步,民眾黨規劃要先搬家,找到更大的辦公室,另外也會用在新增的智庫或政策會等整合性部門,擴大年輕組織層級和YT頻道,希望能成為電視台一樣組織。
  
  選舉補助金制度有一段“發展史”。在一九八一年建立時,候選人一票補助十元,門檻為該選區最低當選票數四分之三以上。一九九一將補助提高為每票三十元,門檻維持該選區最低當選票數四分之三以上。一九九四年落實政黨政治增設政黨補助款一票五元,政黨票得票率須達百分之五以上。一九九七年發生重大變革,將政黨補助款一票由五元變成五十元,並從一次性改為每年領取。二零一五年降低政黨補助款門檻,經黨團協商通過由百分之五大幅降為百分之三點五。
  
  二零一七年通過《政黨法》,為促進政黨多元發展,“立法院”通過將政黨補助門檻降為百分之三。
  
  前面所提到的“重大變革”,是指一九九七年許信良甫當選民進黨主席當晚,尚未走馬上任,就“夜奔敵營”,奔赴李登輝的“大安官邸”,與李登輝完成一項政治交易:以民進黨不再阻撓李登輝的“修憲”大計,來換取民進黨支持《政黨選舉補助費條例》獲得“立法院”通過,為的是要籍此解決民進黨的黨務經費困難的問題。此後,民進黨藉憑著在“立委”選舉中每一票可獲五十元政黨選舉補助金,每年共得一、二億元的補助金,完全解決了民進黨的經費問題,不但可清還了民進黨歷年積欠的債務,並可搬到寬敞明亮的華山商務大樓辦公,而且還可提升黨工的待遇,使到黨工們可在無後顧之懮下更全情地投入黨務工作及選戰。因此,當時政壇就有“李登輝餵予民進黨奶水”、“許信良夜奔敵營”之說。
  
  正因為如此,在“立法院”審議及表決《政黨選舉補助費條例》法案時,新黨黨團予以極力反對,並在方案通過後,拒絕領取政黨補助金。但在後來,一方面是新黨領導人換人,而方面是新黨的黨務經費頗為拮据,因而“死死氣”地領取政黨補助金。不過,在郁慕明接任黨主席後,卻舉行記者會宣佈,將新黨在當年“立委”選舉中獲得的政黨票補助款全數捐出,設立為急難救助金,預計用來協助清寒學童就學、生活,或幫助這次台南大地震的受災戶。但在後來郁慕明卸任後,新黨參加“不分區立委”選舉的動機之一,就是希望能夠獲得分配政黨選舉補助金,以支應該黨的日常運作經費。但很不幸,新黨的得票率無法跨過百分之三的“門檻”,今次更是衹有百分之零點二九二四(四萬零二百八十八票),卻是無法領取政黨選舉補助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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