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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解放軍規範團以上主官權力 須按編配秘書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11 09:02:35


  中評社北京7月11日電/“未聽取全體黨委成員意見,不得形成幹部提名預案”“婚喪喜慶事宜不准動用公車、公款和單位人員”……日前,成都軍區黨委制訂下發《規範團以上主官用權行為若干規定》,要求各級嚴格遵照執行,切實把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落到實處。

  解放軍報報道,為深入貫徹中央關於加強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重要決策指示,強化團以上主官權力運行監督制約,該軍區黨委以黨章和《軍隊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規定》等為依據,制訂下發《規範團以上主官用權行為若干規定》。該軍區政治部紀檢部部長劉宗元告訴記者,他們從嚴格規範幹部任用,嚴格控制經費使用,嚴格工程建設和房地產、房改住房配售管理,嚴格物資採購、油料供應和醫療衛生管理等7個方面入手,將團以上主官權力運行細化為30項60個要點,逐點作出剛性要求,力求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同時,他們還規範了團以上主官的生活待遇,明確要求按標準住房、用車,按編制配備使用秘書、公勤人員,嚴禁用公款報銷或支付個人費用,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等。凡有違規行為的,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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