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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談談中國法律典籍“走出去” 
http://www.CRNTT.com   2020-04-26 11:08:01


  中評社北京4月26日電/網評:談談中國法律典籍“走出去”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董曉波 胡波

  每當人們談論中國典籍“走出去”的時候,大多想到的是文學、哲學、國學等典籍的譯介推廣。事實上,法律典籍也早就走出了國門。它是中國古代歷史發展進程中的智慧結晶,範圍廣泛而豐富,涵蓋法律思想、學說、典章制度、法醫學理論等諸多內容。

  在古代,中國是法制文明大國,中華法文化較為豐富而成熟,對周邊諸國法典的誕生發揮了重要參考借鑒作用。以《唐律疏議》為代表,周邊一些國家的法典的篇章結構、內容原則等,都曾以此為藍本。中國古代法律典籍體現了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精神,具有獨特的價值判斷和文化結構,是解讀中華傳統文化的寶貴資源;其中的“德主刑輔”“禮法並施”“天人合一”“倫理親情”等思想和價值觀,都具有中華傳統法律文化的本質特征和獨特底蘊。

  19世紀前,得益於航海技術的發展,西方人經由水上航道來到中國。從此,身處世界另一端的人們,借由大量游記、見聞和書信,開始對中國的法律文化有了模糊的認知,其中不乏西方人對中國法律文化零碎地、片段式地解讀與加工,使得中國的法律在西方一直游走於事實和想象之間。

  英語世界對中國古代法典的譯介,大多源於英國旅行家小斯當東翻譯的《大清律例》。這部法典譯本於1810年在倫敦出版,擁有商人、外交使節和譯員等多重身份的小斯當東認為,《大清律例》具有“高度的條理性、清晰性和邏輯一貫性”。可以說,小斯當東的英譯本是世界上第一次較為完整和系統地將中國的成文法典介紹給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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