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釋法會損害香港司法獨立,鄒平學批評這是聳人聽聞的錯誤論斷。根據基本法第85條的規定,司法獨立是指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幹涉,司法人員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而法院和司法人員根據法律、包括立法機關新修改或者作出解釋的法律審理案件,完全不存在影響司法獨立的問題。人大釋法與香港的司法獨立都是香港基本法所明確規定的,都是香港法治的重要組成部分。人大釋法和香港法院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一樣,目的都是維護香港法治、維護基本法權威,不存在人大釋法就會損害香港司法獨立的問題,香港的司法獨立也不能限制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
回歸近20年,基本法授予香港法院的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運作良好。迄今為止,人大釋法只有四次,其中有兩次完全不涉及法院審理的案件。加上這一次釋法,也就五次釋法。憑心而論,人大釋法十分審慎,每一次釋法都是事涉重大關鍵問題,為了定紛止爭,維護香港法治。即使人大釋法與法院審理的案件有關,人大也沒有介入和幹預法院審理個案,司法獨立沒有受到任何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