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鄒平學:對人大釋法五點疑難問題的回應
http://www.CRNTT.com   2016-11-29 00:40:13


 
  第三,人大可以主動釋法嗎?

  基本法第158條第一款非常清晰地表明,全國人大常委會享有基本法的解釋權。它表明,一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對基本法的所有條文作出解釋,不限於涉及中央管理的事務和中央與特區關系的條款;二是不論需要解釋的事項是否涉及訴訟案件,人大都可以釋法;三是它可以依據終審法院的請求釋法,也可以按照有權提出解釋議案的機構的請求來釋法,它還可以自己主動釋法。本港有人士主張只要香港的法院不提請釋法,人大就不能釋法,進而反對人大的主動釋法,以第三款來消解、架空第一款,邏輯錯誤十分明顯。

  當然,對於人大的主動釋法也不能理解為人大想怎麼釋法就釋法,它得遵守法定的程序。同時,對人大的主動釋法也不能理解為啥事沒有,一定是出現了釋法的必要性時,人大才依法作出決斷來釋法。

  第四,人大釋法可以加料嗎?

  首先,可以明確地說,人大這次釋法澄清明確了基本法第104條的立法原意和法律原則。早在釋法前,香港不少法律界人士或評論人對基本法第104條也有近似的解讀,人大常委只是把立法原意說得更清楚具體而已。高院區法官的判詞也顯示,不論有沒有人大的解釋,法庭得出的結論都一樣,說明這次釋法不存在所謂“加料”的問題。

  其次,解釋法律時可不可以“加料”?在遵守一定的規則下,是可以作擴大解釋的。按照中國的立法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議事規則,全國人大常委會在解釋法律針對兩種情況:一是法律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含義的;二是法律制定後出現新的情況,需要明確適用法律依據的。這里“進一步明確含義”,可以理解為是釋放固有含義,也可以理解為“加料”。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