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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關注:有人公然在香港搞分裂!
http://www.CRNTT.com   2015-03-01 00:07:17


2005年為了遏制台灣分裂勢力,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
  中評社北京3月1日電(評論員 喬新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局勢有失控的危險。現在已經不是香港特別行政區部分居民和內地遊客之間的矛盾問題,也不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少數黨派與中央政府之間的矛盾問題,而是一部分人試圖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的問題。這是絕對不能容忍的。

  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原因就在於,香港回歸之後,在如何維護國家安全的問題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沒有拿出切實可行的方案,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3條規定沒有貫徹落實。由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反政府組織阻撓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3條規定變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因此,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為一些反華勢力的大本營,部分香港居民在分裂組織的鼓噪之下,公然提出脫離中華人民共和國。部分香港政治組織甚至製作了香港獨立的旗幟,公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從事分裂國家的活動。

  2005年為了遏制台灣分裂勢力,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其立法宗旨就是要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維護台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完全可以修改《反分裂國家法》,將這部法律的管轄範圍擴展到香港澳門地區,因此,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打擊危害國家安全並非無法可依。現在的問題是,如何在反對分裂的前提下,解決香港內部的政治混亂問題。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3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者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貫徹落實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時候遭遇極大阻力,部分反對派人士認為,如果制定法律將會影響到香港的出版自由和言論自由,因此,他們極力阻撓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這樣的法律。現在看來,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之所以規定第23條的內容,是為了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穩定,是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長治久安。打擊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分裂國家的犯罪活動,只需要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分裂國家法》適用於香港地區即可。但是,這並不意味著香港特別行政區沒有必要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3條規定變為現實。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3條規定核心價值就在於,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秩序,防止香港特別行政區在民主政治發展的過程中出現失控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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