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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嚴峻:兩岸未來可進行東海法律維權合作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8-19 00:33:48


全國台灣研究會研究部主任、研究員嚴峻(中評社 王永雪攝)
 
  當前中國政府認為海洋爭端國之間應進行友好協商,不主張進入國際仲裁或司法程序的立場,反映了中國人厭訴與“和為貴”的文化傳統。嚴峻表示,中國政府強調爭端的政治外交解決方式,但並未表示今後永遠都不會進入法律解決機制,因此學界做有關學術性前瞻探討有其必要。由於台灣從歷史、地理上與東海爭端密切相關,兩岸學界不妨大膽探索今後中國參與該機制時海峽兩岸在此一問題上的合作。

  這種兩岸合作是否有必要?嚴峻表示有無必要完全看希望解決什麼問題、達到什麼目標。如果說未來某個時間點,中國選擇進入解決東海爭端的國際仲裁或國際司法程序,中國在這些“國際官司”中獲勝(即中國的主張全部或大部分得到國際仲裁或國際司法裁決的認可)是目標,那麼,為達成此一目標,兩岸的合作顯然有其必要性。

  嚴峻認為,兩岸在東海爭端法律解決機制上合作的必要性遠非上述般簡單,更多法律細節有待進一步挖掘,但這個方向無疑值得思考。兩岸學界一般認為,兩岸海洋維權合作應從民間合作開始,再一步步向共同護漁等公權力合作邁進,但也承認這些年實質進展十分有限。台灣官方缺乏合作願意是關鍵之一,因為海洋事務合作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公權力支持,這直接影響到兩岸合作的進展。

  嚴峻表示,兩岸中國人攜手合作,以便在未來或許出現的“國際官司”中爭取到更大的勝訴機會,是符合包括台灣民眾在內的所有中國人利益的,至少對台灣未來獲取更多海洋資源有利。

  兩岸在海洋法律層面的合作總體上對台灣是有利的,倒是大陸方面也可能有所顧慮。嚴峻認為,兩岸等政治關係確定後再進行有關解決海洋爭端的合作,恐遠水難滅近火,對維護中華民族整體利益不利;反之,兩岸以海洋合作為突破口,倒有可能為實現“兩岸政治關係合情合理的安排”找到一條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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