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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團體促律政司檢控威嚇裁判官人士
http://www.CRNTT.com   2015-08-05 00:32:47


 
  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也表示,市民評論法官需要適度有禮、帶有善意並有道理,而《基本法》中寫明的言論自由並非絕對權力,也受到法律的規範。他又稱,本次事件已經已構成藐視法庭、妨礙司法公正及刑事恐嚇的罪名,將去信律政司,促請檢控曾經威嚇裁判官的人士,而基金會也搜集了相關的國外和香港案例附在信件中,供律政司參考。

  除了網上言論,上週日有約200人參與胸罩外穿行動,到警察總部外請願,要求警方正視本次事件,部分遊行人士打出“陳X橋等天收”等標語。有團體稱,以女性胸部襲警的指控牽強,讓人擔心這將淪為日後警察驅散異見者的手段,促請檢討男警員處理女示威者的手法。遊行沒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警方兩度舉起黃旗警告。

  環球時報昨日發表社評稱,香港反對派迅速上街,抗議者不徵求警方的示威批准,還做出奇異打扮,高聲辱罵法官,“香港一下子像是又落回到‘第三世界’的水平”。

  社評又指,因為一些人如今敢於遊行不申請許可、把蔑視法庭羞辱法官當兒戲而認為香港“挺民主的”,甚至以此為驕傲,那麼外界是不會比香港人更在意這種沉淪的。社評續稱,這種流氓無產者氣味很濃的滋事遊行本不像是香港人搞的;去年“佔中”以來,發生了太多“不像香港人幹的”事,香港內外似乎都已對此見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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