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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案菲律師矛頭對太平島 沈呂巡反駁
http://www.CRNTT.com   2015-12-16 11:18:46


陳威仁日前登上太平島飲用天然淡水 資料照
  中評社華盛頓12月15日電(記者 余東暉)台灣駐美代表沈呂巡14日接受華府智庫“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之“亞洲海事透明倡議”(AMTI)主任波林(Gregory Poling)專訪,特別針對菲律賓申請國際仲裁案之律師上週亦接受該倡議專訪所稱太平島並非島嶼,指出其許多事實謬誤,並舉證說明太平島為一可供人居之自然島嶼,可依據聯合國海洋法主張領海及經濟區之一切權益。

  太平島是否被視為一個自然島嶼事關重大,因為依據聯合國海洋法,若僅被視為一塊無可居住之礁石,可主張海域權益之面積僅其領海(12海浬)共約470平方海浬,若被視為一個可供居住之自然島嶼,則可主張專屬經濟區(200海浬)之總海域權益面積可達約12萬6千平方海浬,差距達268倍左右。

  台灣駐美代表處指出,太平島為“中華民國”固有領土之一,相關海域權益,亦自宜力爭力保,現已證明太平島可為人居,可自營經濟生活,而菲方律師竟無視此等事實,自宜駁斥之。

  沈呂巡在接受專訪時從4個方面闡述太平島是可供人居之自然島嶼,以及馬政府在南海問題上的立場:

  其一,太平島非但有淡水,且現有4座水井,淡水含量最高為99%,每日總取水量為65公噸,12月12日,陳威仁“內政部長”訪問太平島時,曾當場自水井中汲取淡水飲用。此外,該島亦可種植蔬果及豢養家禽、家畜,陳部長當日在該島午餐之食材均來自島上產出之絲瓜、苦瓜、椰子及雞肉等。現在該島上並無駐軍,僅派有海巡人員,其等供給品幾可全數由該島自足,非如該律師所稱全靠外來供應。上述事證均說明太平島完全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第121條有關島嶼須可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經濟生活之要件,太平島係島嶼為不爭之事實。

  其二,台灣擁有太平島主權並有效治理該島六十餘年,無可爭議,台灣建設南海島嶼並無軍事目的,亦無填海造陸行動,政府正逐步將太平島打造成和平島及低碳島之典範,並規劃設立生態研究中心。

  其三,台灣主張南海四島群係“中華民國”領土,周遭海域依國際法為領海,並因之應獲享有國際法上之海域權益。馬英九今年5月26日提出“南海和平倡議”,主張處理南海爭議基本原則為“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台灣盼望太平島之建設可使該島成為實踐倡議的典範之一。

  其四,在菲律賓與中國大陸針對南海爭議之仲裁案上,“中華民國”從未受邀表達立場,亦無法派員觀察仲裁過程,仲裁法庭且未就本案徵詢本方意見,所以“中華民國”政府自不承認亦不接受仲裁結果。

  AMTI係“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於2014年成立之計劃,旨在藉資料蒐集、分析與公布,提高南海安全議題透明度,以期減低海域衝突危機,一年來其網站點閱數已逾68萬次。許多媒體亦從中尋找南海問題報道之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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